開國功臣貪汙百萬,被判處死刑,皇帝卻說:能否饒他一命?

英明神武的李世民,居然為一個貪汙犯求情,這是不是很奇怪?

心狠手辣的李世民,連兄弟侄子都能毫不猶豫地痛下殺手,卻狠不下心殺一個貪汙犯,這是不是太反常?

這位讓李世民行為反常的貪汙犯究竟是誰?

此人名叫黨仁弘,唐朝開國功臣,不過,他不屬於元勳級功臣,與大名鼎鼎的凌煙閣二十四功臣無法相提並論,只能算中下級功臣,在群星璀璨的唐初功臣中默默無聞。

但是,他卻特別受李世民器重。

黨仁弘原為隋朝武勇郎,唐高祖李淵起兵後,他率兩千餘眾歸高祖於蒲坂,並協助高祖攻打長安,立下戰功。不過,在其後唐朝統一天下的歷程中,黨仁弘的表現很一般,至少沒有值得大書特書的功績。可見,他並沒有出眾的軍事才能。

開國功臣貪汙百萬,被判處死刑,皇帝卻說:能否饒他一命?

那麼,李世民為何如此器重他呢?

唐朝統一後,黨仁弘曆任歷任南寧、戎、廣州都督,“所至皆著聲跡”。都督雖然是個軍事崗位,但也負責轄區的民政,看來,黨仁弘在地方維穩和民政上頗有才略。

不過,黨仁弘並不算個出色的封疆大吏,因為他雖有才略,但為人貪婪,利用職權大肆貪汙受賄。貞觀十六年(公元642年),黨仁弘調離廣州都督任時,便被人告發,貪汙賬款高達百萬(為人所訟,贓百餘萬)。

誠然,這筆贓款跟後世貪官的相比,並不算什麼,但在唐初已經算得上鉅額。唐初反腐法令非常嚴苛,據《職制律》規定:官吏受財枉法,1尺杖100,1匹加一等,至15匹即處絞刑。而唐初一匹布大概200錢,也就是說,在枉法的基礎上,貪汙3000錢便處死刑。

黨仁弘貪汙百萬錢,贓款是枉法死刑量的300多倍,又該當何罪?

更是罪無可赦!黨仁弘不僅貪汙,而且枉法,據《冊府元龜》記載,“廣州都督黨仁弘坐枉法取財及受所監臨贓百餘萬

”,在枉法的基礎上,貪汙3000錢便處絞刑,百萬錢豈非罪無可赦?

唐朝最高人民法院(大理寺)的法官們毫不猶豫,判處黨仁弘死刑。

唐代的死刑犯處決是需要皇帝親自複核的。然而,當大理寺的官員將黨仁弘的審判結果奏報給李世民後,李世民卻遲遲沒有同意。

開國功臣貪汙百萬,被判處死刑,皇帝卻說:能否饒他一命?

大理寺官員只好接著上奏,但連著上了五道奏章,李世民始終沒有同意處死黨仁弘。

大理寺這邊也跟李世民較上勁了,只要李世民不同意,他們便一直上奏。李世民只好親自出面,為黨仁弘求情。

李世民對近臣們說:“昨天看到大理寺的文書,要誅殺黨仁弘,我為他白首就戮感到難過,正在吃飯,立刻讓人撒了筵席。然而,我想為他求一條活路,卻始終沒有找到令人信服的理由。現在我想向你們請求,能否曲法饒他一死?”

近臣們是如何回應的,史無所載。但顯然,近臣們的支持與否,並不能改變黨仁弘的生死。幾天後,李世民“召五品以上至太極殿”,當眾向黨仁弘求情。

夫人君執賞罰,貴在必信,同天地法四時也。黨仁弘犯罪當死,朕欲哀矜,是朕自弄文法,誠負天地。臣有過,請罪於君;君有過,須請罪於天。

李世民話都說到這個地步,但群臣還是咬定青山不放鬆,堅持要判黨仁弘死刑。李世民無奈,只好言出必行,“命有司設草蓆於南郊內,日一進蔬食,朕將三日告天請罪焉

”。

開國功臣貪汙百萬,被判處死刑,皇帝卻說:能否饒他一命?

皇帝都已經為黨仁弘自虐,群臣還能如何?如果李世民始終不在黨仁弘的判決書上簽字,群臣即使有一萬個想殺黨仁弘的心,也無濟於事。

面對李世民的苦苦相逼,群臣終於妥協,答應免黨仁弘一死。不過,死罪可免,活罪難逃,黨仁弘後被罷官,貶為庶人,流放欽州。

世人都說李世民心狠手辣,可是,李世民卻可憐黨仁弘白首就戮,不惜自虐向群臣求情,這豈是心狠手辣之人的作風?

李世民到底為何要替黨仁弘求情?是作秀嗎?顯然不是,替黨仁弘求情,還讓自己揹負了寬縱貪官的惡名。這應該是出自李世民的真心。事實上,李世民不止一次向群臣替罪臣求情,連謀反的侯君集李世民都想饒他一命。

這件事足以說明,李世民並不是一個陰狠的政治符號,在殘酷的政治鬥爭背後,他其實是個很有人情味的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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