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賚特旗蒙古貴族綽克大賚領導的武裝抗墾起義


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年底,黑龍江將軍恩澤奏請清政府開墾扎賚特旗荒地。經過近十年的丈放,該旗凡屬閒餘荒地,均已丈放殆盡。其間,於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五月,黑龍江省設立墾務總局後,為將扎賚特旗未放閒荒一律丈放,便在該旗設墾荒局機構,派梅倫哈豐阿為總理、阜海為會辦,綽克大賚為幫辦。至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黑龍江省民政司倪嗣沖又安插陸軍第三鎮退伍兵,一人授田百畝,大力興辦屯田。於是,引起了該旗上下的不滿。

綽克大賚領導的武裝鬥爭就是在上述背景下爆發的。綽克大賚,年齡不詳,內蒙古哲里木盟(今興安盟)扎賚特旗人,蒙古族,是扎賚特旗貴族。

清政府於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設墾荒局開墾扎賚特旗荒地,至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共放生荒四十七萬餘垧,已將該旗南部平原沃土,大半開墾。其所放區域,包括洮河、嫩江匯流之處、綽爾河近岸、珊爾達河沿岸。這些地段,均為該旗札薩克貝勒巴特瑪拉布坦之牧地。貝勒巴特瑪拉布坦當時僅有八歲,旗政由協理臺吉托特必勒克圖攝理,綽克大賚任梅倫,也就是署理旗署文秘等工作,是個文化人。

扎賚特旗蒙古貴族綽克大賚領導的武裝抗墾起義


(扎賚特旗綽爾河流域)

扎賚特旗牧地被官方開墾,嚴重影響了蒙古民眾的生計。隨著漢族農民的大量湧入,光緒三十年(1904年),清政府在該旗境內設大賚廳,派通判管理塔子城、景星鎮兩地的居民,形成了旗、廳分治的局面。土地開墾和旗、廳分治,不僅使蒙古王公、臺吉的權利受到限制,而且使普通牧民的生存受到威脅,從而引起了蒙古旗內臺吉和牧民的不滿。

扎賚特旗蒙古貴族綽克大賚領導的武裝抗墾起義


(大賚廳老照片)

身為梅倫官員的綽克大賚利用自己的身份,對辦理荒務的官員,多方為難。哈豐阿身為蒙局總理,又屬該旗派赴省城會商荒務之要員。在續放荒地過程中,他依附官府,奪取蒙民生計,引起本旗貴族臺吉和蒙古民眾的不滿。綽克大賚挺身而出。他對旗墾荒局總理哈豐阿,在墾荒過程中的藉機牟利、私放蒙荒的罪行進行控告。但控告信如石沉大海。

於是,綽克大賚帶領該旗下八屯臺吉及附屬之五十屯蒙古民眾三四百人,開始暴動。全旗民眾也迅速組織起來,投入到了綽克大賚領導的抗墾鬥爭中來。此即為“八屯事件”。

“八屯事件”發生後,黑龍江省督撫以綽克大賚破壞荒務為罪名上奏清政府,並分別令盟長暨該旗札薩克營務處究辦。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六月底,當哈豐阿派人來和綽克大賚商談時,綽克大賚立即將來人看守起來。然後,他帶領檯吉等二百餘名,均乘馬持新式快槍,將哈豐阿監押,囚於車內,前往呼來圖屯而去。七月二日,將哈豐阿帶至呼來圖屯。次日午時,將哈豐阿綁赴屯西二里許,即用快槍打死。眾臺吉威嚇哈豐阿之弟將屍身拉回王府示威。事後,綽克大賚立即命令部眾至遏力廟分駐二百餘人,以防杜旗(即杜爾伯特旗,今屬黑龍江省)行局兵隊過江;又在海拉爾噶撥去百餘人,以防黑龍江省清軍襲擊。在佈防過程中,綽克大賚率領蒙眾槍斃陳姓商人於哈拉泡,掠取貨物而去。

綽克大賚領導武裝抗墾鬥爭,使清政府地方當局惶惶不安。黑龍江將軍程德全上奏,請求派兵鎮壓。東三省總督徐世昌致書程德全時也說:“惟綽克大賚糾集多蒙,阻撓荒務,槍斃蒙員哈豐阿,實屬窮兇極惡,目無法紀。此事關係極重,縱之則恐難圖,激之又慮生變,鹵莽不得,優容也不得。”徐世昌後來還說:“哈拉泡地方,蒙古臺吉聚眾行劫,槍斃陳姓,且系此次阻撓荒務案內之人,公派瑞統領督飭各營,以剿匪為名,嚴緝首要各犯,部署極合機宜”。但是,清政府經數月的圍剿,始終未能拿獲綽克大賚。

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綽克大賚帶領數十人,往來於該旗之間,繼續進行抗清鬥爭。正如徐世昌在致書黑龍江省民政司倪嗣沖時所說:“綽克大賚久逃法網,近又有煽惑蒙眾之舉,殊堪痛恨。”另據該旗營務處派人密查之後報告說:“據稱綽克大賚尚聚眾數十人,以為抗拒之計,可謂毫無忌憚,藐法已極。”

清政府不但沒有拿獲綽克大賚,反而在他的抗墾鬥爭的影響下,扎賚特旗又發生了以白印倉為首的抗清起義,配合綽克大賚繼續進行抗墾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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