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有口罩詐騙衛生所工作人員 贓款打賞女主播 捕!訴!判!

疫情期間,鄉鎮衛生所一名工作人員在微信朋友圈預購5000個一次性口罩,卻上當被騙15000元,被告人將所得的部分贓款用於打賞網絡女主播,最終依法被判刑。


【口罩詐騙,打賞女主播】

2020年2月8日,剛刑滿釋放一個月的洪某耐為詐騙他人錢財,在沒有口罩貨源的情況下,在微信朋友圈發佈虛假售賣口罩信息。被害人蘇某彩系鄉鎮衛生所工作人員,她看到信息後欲向其購買口罩。洪某耐謊稱其有醫用口罩可以售賣,以每個口罩人民幣3元的價格向蘇某彩售賣5000個一次性醫用口罩,共計騙取蘇某彩人民幣15000元。收款後,洪某耐以各種理由拖延,最後將被害人微信拉黑,並將騙取的部分錢款用於購物及打賞女主播。2月12日,洪某耐被公安機關抓獲。


【雲端辦案,快捕快訴】

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後,洛江區人民檢察院迅速提前介入,利用偵捕訴聯動信息共享平臺引導公安機關取證,圍繞證據固定、辦案安全等方面提出偵查意見建議。2月21日,該院僅用2天時間即以詐騙罪對洪某耐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後,承辦檢察官當日即到泉州市看守所,以視頻的信息化手段對洪某耐進行提訊。在看守所防護升級、法律援助機構無法派出值班律師的情況下,承辦檢察官通過微信視頻通話的形式,連線值班律師,確保律師“在場”的法定要求和效果,洪某耐在值班律師見證下自願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洛江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快速審查案件。3月4日,該院再次以2天的辦案時長審結案件,提起公訴。

【隔空開庭,教育被告人】

“試問被告人,在這個非常時期,你以此方式詐騙衛生所工作人員錢財,並用來打賞網絡女主播,你於心何忍啊。公訴人希望被告人洪某耐能深刻反思自己的犯罪行為,不要一次次被自己貪婪的心迷失雙眼。”3月11日上午,在洛江區人民檢察院信息集控中心,承辦檢察官通過遠程視頻開庭時教育被告人。


法院採納檢察機關量刑建議,以詐騙罪當庭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檢察官提醒】


疫情期間,在沒有貨源的情況下謊稱售賣防護用品已經成為了詐騙的新手段,廣大群眾務必要擦亮雙眼,提高防範意識,從正規渠道購買所需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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