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佈第十九批疫情防控期間違法典型案件


廊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佈第十九批疫情防控期間違法典型案件

疫情防控期間,廊坊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秉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的工作理念,把疫情防控作為首要政治任務擺在當前最重要位置,持續加大市場監管領域執法工作力度,堅決從快、從嚴、從重查辦製假售假、囤積居奇、哄抬物價、虛假宣傳等違法案件,堅決維護市場秩序。現公佈第十九批疫情防控期間查處的典型案件:

“霸州市朱某”銷售無商標標識口罩案

霸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收霸州市公安局移送的朱某銷售無商標標識的產品案(霸公[食藥]行移字[2020]001號)後進行立案。經調查,當事人存在銷售無標識口罩的違法行為。霸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規定,責令立即改正,沒收違法所得6.6萬元,罰款6.4萬元。

“河北塔納湖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涉嫌哄抬價格案

固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河北塔納湖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開展立案調查。經查,該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間存在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固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規定,責令立即改正,並罰款2萬元。

“固安惠佳商貿有限公司”涉嫌哄抬價格案

固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固安惠佳商貿有限公司開展立案調查。經查,該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間存在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固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規定,責令立即改正,並罰款1萬元。

“廊坊市康宇醫藥零售連鎖有限公司三河市西嶺村店”未經備案從事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活動案

三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檢查中發現,廊坊市康宇醫藥零售連鎖有限公司三河市西嶺村店存在未經備案銷售第二類醫療器械的違法行為。三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規定,責令立即改正,並處罰款0.2萬元。

“文安縣新鎮二村馬某”未取得《食品小攤點備案卡》從事小攤點經營案

文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檢查中發現,文安縣新鎮二村馬某存在未取得《食品小攤點備案卡》從事小攤點經營違法行為。文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規定,責令立即改正,並處罰款0.4萬元。

發現違法違規問題,

請撥打12315投訴舉報,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從嚴從快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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