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記中的古代“神探”故事

古人筆記中,記載了很多舊時案例,審案官員的推理過程堪稱神妙,放在現在,也是有不少可以借鑑之處。選三則以供品鑑。

筆記中的古代“神探”故事

一 辨鵝記

一日,有二人糾纏來到縣衙告狀,說自己從鄉下來縣城賣鵝,一時內急,去旁邊方便。附近李四趁機過來抓鵝,揉亂羽毛,沾了髒物,被鵝群嫌棄,不再合群,李四藉故強賴此鵝是他所有。李四聽了連連喊冤,說確實是自家所養的鵝,拿出孝敬岳父,路過鵝群,被人無賴。縣令聽了,道:“此事自有公道,且待鵝自己說話就是。”打發二人回去,明天一早來衙門聽判。

第二天,待二人來了衙門,縣令升堂,叫人把李四拿下,杖打二十大板。李四不服,道:“老爺分明委屈小的,小人確實冤枉。”縣令喝到:“既是你家裡所養,無非是雜糧穀糠糞便自然發白。昨日鵝在縣衙呆了一晚,今早糞便卻明明發綠,應該日常食用青草所致。你在城裡,每天哪來的青草餵養?”李四一聽,啞口無言,只能服罪認罰。

二 盜茄記

縣令外出,見兩個賣菜小販在街上廝打。於是叫人拿到跟前,問:“你兩人怎麼廝打?”

一人道:“小的家住城外,叫萬春 ,日常依靠種菜營生。今天早上去自家園子去收茄子。只見盡數被人偷了,本來自認晦氣。不想進城路上遇到此賊,爭辯不得,故而扭打在一起。”另一人道:“小的家在驛前,叫呂陳,也是一般賣菜營生。今早在城外販了些茄子來賣。萬春卻強行誣賴小的,冒認茄子是他家的。”縣令道:“且取茄子上來!”等左右去拿來呂陳擔裡的茄子,仔細一看,便大罵道:“欺心奴才 !萬春千辛萬苦,才種了這些茄子,你卻偷了來賣!割別人身上肉,醫你眼前瘡 !”吩咐皂隸:“給我重責二十!”

呂陳哭辯道:“小的販來的菜蔬,老爺倒不講理,以小的為賊,小的永不甘心。”縣令怒道:“這奴才既然敢說我蠻斷,就再打二十。”皂隸又打過二十大板。縣令道:“你已經吃了板子,我且讓你心服口服。人家摘茄子去賣,必然都選大的,已然成熟的;自己必然不忍心把小的、才開花的,也一併拿來賣。你去偷他的茄子,因為慌張,顧不得仔細挑撿,所以才連大帶小一起摘了 。”呂陳見縣令說的分明,只得低頭認罪。於是判呂陳按照茄子價錢一兩,賠償萬春。

三 木鈐記

一日,里正來縣衙報案,說本鄉樵夫在山林發現死屍一具。命案干係重大,縣令帶了仵作前去勘查。見男屍長袍下短衣盡是綢緞,隨身發現木鈐(印章)一枚,上刻**綢緞商名號,於是收好,打道回府。到了縣衙,叫人把城裡綢緞經紀人喊來,道:“夫人要選上號綢緞十匹孝敬父母,你可去將各大商號精選綢緞選樣送來,待夫人過目後,再行採購,銀錢如數照付。”經紀人聽了,不敢怠慢,趕緊回去找來商號買賣人等準備樣品。

不日,各色樣品送到衙門,縣令一一比對綢緞記號,最後在幾匹綢緞上找到了和木鈐彷彿的標記,於是心裡有了數。叫人喊來經紀人,道:“餘者皆不如夫人眼中,只有這商鋪綢緞還略將就。你且去喊來行商,一定價格後過來領取銀兩。”不多時,經紀人帶了商人過來面見縣令,縣令問:“你等可是本縣商號主人?”

商人道:“小的乃是行商,一夥三人,正欲販了綢緞前往府城出賣。聽得父母大人選用,先來孝敬。”縣令問:“不知下榻何處?”

商人告了客棧名號,縣令叫來左右,先把來的商人拿下,然後命捕快速速去客棧拿人。等同夥三人一併拘下,縣令升堂問案,問:“前日裡山林綢商可是你等謀害?”三人不肯應承,道:“我等販賣貨物,哪敢謀人性命。”縣令冷笑道:“看你等三人行裝打扮,身形盡是挑夫模樣,哪有商人舉止?男屍身上木鈐與你等貨物一般記號,分明是你三人見財起意,半路害了商人性命,奪取貨物變賣。”又叫衙役準備大刑伺候。

三個挑夫見狀,知道辯無可辯,害怕枷鐐加身,身受板棍,只好認罪,道:“我等本是僱傭挑夫,途經山林,見商人隻身一人,貨物不菲,臨時起了歹徒心,害他性命。”

縣令將三人問罪,貨物尋來行商家人一併發還,結了一樁天大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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