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M:老妇所有蔬菜被“善心人士”承包,卸货时......

来源 |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号sdjian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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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的一天,诸城市龙都街道吕标大集。


1


“你这些菜我全要了!”


一个骑着摩托车的男子停在一个菜摊前说道。


年逾七旬的摊主王桂兰看着没卖完的半筐菜喜不自禁,她压抑着激动的心情问:


“你都要了?”


“都要了!我在附近工地修桥,我们那儿工人多,每天都买很多菜,你可得给我便宜点儿啊!”


“好好好,我都卖一块,给你就八毛了!”


“我骑摩托车不好带,你跟我一起去送到工地上吧。”


“好,我这就装车。”


男子戴着头盔,穿着厚重的棉衣,声音粗犷却看不清面容,只听着有些口音。王桂兰并没有怀疑。


这里的大集五天才有一次,临近中午,行人已散去大半,焦急而又无奈的王桂兰正打算收摊儿回家做饭,这句话对她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她和老伴都七十多了,平时自己种点儿菜卖钱也不容易。来不及多想,她就跟着那名男子向工地走去。


在男子的带领下,他们沿着河边越走越远,到了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男子让王桂兰把菜卸下来,说马上有人过来拿菜。


王桂兰麻利地卸菜装袋,却没有注意到男子一闪而过狠厉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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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下无人,男子突然从口袋里拿出一把刀子顶住王桂兰的腰,凶狠地说:“别动,不然就捅死你!”


活了这么大年纪,老人哪里见过这种事,吓得哆哆嗦嗦站都站不稳了。


见王桂兰没反抗,男子一把将王桂兰推倒在地,手脚都绑了起来,开始逼问钱在哪里。


“钱……钱……”王桂兰支支吾吾,她哪里有什么钱,包里这些可都是这么多天辛苦卖菜得来的,虽然不多,却是她和老头子整个年节的生活费。


见老人犹豫,男子一脚将她踹倒在地,疼得老人“哎呦哎呦”直喊。


“在包里,在包里,你都拿走吧,千万别杀我啊!”


“再把脖子上的金项链也给我!”


“那是假的,不值钱!”


“管你是不是假的!”急眼了的男子一把将王桂兰脖子上的项链扯了下来。


“留在这里不要动!”男子说着话就快速离开了。


看着男子走远了,王桂兰费力地解开绳子并走到了沿河路上,一名路人得知了情况后,帮王桂兰把菜装上了车并报了警。


2


经过侦查,一个名叫王虎的男子进入警方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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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鞠莎


2018年10月31日,案件移送至诸城市人民检察院。作为负责此案的检察官,鞠莎坐在办公桌前眉头紧锁。


乡镇集市、中老年妇女、抢劫……整整五起相似案件,犯罪嫌疑人是如何躲避侦查的呢?


通过仔细查阅卷宗,鞠莎发现了原因所在。


犯罪嫌疑人王虎具备极强的反侦查能力。每次作案之前,王虎都会预先对犯罪行为实施地点进行踩点,选择行人稀少,没有监控设施的地方。


他作案的地点不固定,多选择分散在诸城本地或周边,警力相对薄弱、居民法律意识淡薄的乡镇,以降低其作案的风险。


他选择的作案对象通常是50岁以上且无反抗能力的妇女,采用持刀威胁、捆绑被害人手脚、语言威胁等手段,抢劫被害人财物,并在作案过程中首先控制或扔掉对方的手机、电动车钥匙,以延长自己逃脱的时间。


王虎作案计划之周密、反侦查能力之强,大大增加了抓捕难度。


“胆大、心细又狡猾”,面对这样的嫌疑人,案件该如何继续呢?


在继续审查的过程中,检察官发现本案的部分证据存在问题,加之王虎在审查起诉期间极其不配合,为理清案件事实带来很大难度。


面对检察官的讯问,王虎始终表现的十分淡定,对犯罪事实一概否认,态度坚定,只有在面对扎实的证据时,才对相应的事实予以承认。


可虽然如此,鞠莎还是发现了一个不寻常的地方:讯问过程中,王虎对办案流程十分熟悉,通过他的表现,再结合他娴熟的作案手法,检察官认为王虎很有可能是抢劫罪的惯犯。


但卷宗材料却显示,王虎只有一个犯罪前科,且其前科是1996年因盗窃罪被诸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怎么会?难道是检察官的判断失误?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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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这个疑问,鞠莎多次提审王虎,提审的内容从案件本身扩展到了王虎的生平,在一次不经意的谈话中,王虎提到了一个地方——吉林省梅河口监狱,这引起了检察官的警觉:他会不会在这个监狱服过刑?


鞠莎第一时间让侦查人员补充侦查王虎是否在吉林省梅河口市有过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很快有了结果,一个同样叫王虎的于2008年因抢劫罪被吉林省梅河口市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十三年,2017年3月被裁定减刑释放。


彼王虎与此王虎姓名完全相同、作案手法完全相同!但是判决书和裁定书均没有罪犯的身份证号码。那么彼王虎跟本案中的王虎是同一个人吗?


带着这个疑问,检察官再次讯问了犯罪嫌疑人王虎,王虎看着检察官调取的梅河口市的判决书和监狱的释放证明书,承认了在梅河口市曾经犯抢劫罪的事实。


原来,王虎在1996年因盗窃罪被诸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后,其户口同时被移出原户口所在地。


刑满释放后,王虎为逃避农业税一直未落户,紧接着王虎又移居到了吉林省梅河口市,在梅河口市也一直未给自己落户,所以其一直处于黑户的状态。


王虎在梅河口市犯抢劫罪后,因为查询不到其身份信息,是以其自报的姓名和出生日期进行的审判,尽管其没有提供准确的身份信息,但其却提供了自己的真实姓名。


王虎的供述解答了检察官的疑惑,但是认定彼王虎是此王虎是否有更扎实的证据呢?


法律决不能让任何一个罪犯逃脱制裁,同时也要保证对每一个罪犯的制裁都是公正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每一个检察官办案时的准则。


在案件中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王虎在百尺河镇大集上抢劫时,曾在作案地抽了一根香烟并将烟蒂留在了案发现场,当时的办案民警通过技术手段从烟蒂上提取到了王虎的DNA,此DNA鉴定也是公安在侦查案件时确定王虎为犯罪嫌疑人的关键证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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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再次从DNA鉴定入手将犯罪嫌疑人的前科问题锁定?


当检察官联系王虎当时服刑的梅河口监狱时又有了重要线索!原来监狱在收监时都会提取服刑人员的DNA并进行鉴定,存入服刑人员电子DNA档案中!


只要两个DNA匹配就可以认定为一个人了!检察官随即让侦查机关前去梅河口市监狱调取王虎的DNA鉴定,补充侦查相关证据。


侦查机关工作人员在监狱不仅调取到了王虎的DNA,还调取了王虎入狱时的照片。


经比对均吻合!至此,证明彼王虎是此王虎的证据确实充分,王虎系累犯无疑!


有了充分的证据,加之与前科相同的作案手法,王虎也停止了反抗,如实供述了自己的所有犯罪事实。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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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王虎的累累罪行,诸城市人民检察院以王虎涉嫌抢劫罪向诸城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认定为累犯。


最终,王虎也因自己的行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捍卫宪法和法律尊严,守护社会安宁与和谐”是每一位检察官的责任与使命,他们终年奋战在办案一线,为依法惩治犯罪、维护和谐稳定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但是,法治社会的建设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在此,检察官提醒大家,安定和谐的社会秩序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大家在学法、守法的同时,也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时刻保持警惕,把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不要轻信陌生人,切莫因一时疏忽大意给不良分子带来可乘之机。

(本案除检察官外均为化名,部分图片源自网络,感谢诸城市检察院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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