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些出嫁女要分孃家的家產,你覺得這樣應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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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觀點是,在城市,如果一個家庭有幾套房,那麼除了一套給兒子自住外,其他的應該跟女兒平分,父母對孩子的愛應該是平等的,而子女對父母的回報也應該是平等的,在農村的話,如果不涉及到拆遷分紅,普通農村裡就一個老房,啥財產都沒有,就幾畝田地,那女兒就沒必要回來分了,因為她在婆家也有一份了,我自己一兒一女,在城市的,如果將來我兒子有能力自己單獨買了房,那麼我現在的幾套房都要跟女兒平分,如果兒子沒能力單獨買,那麼留一套給他自住外,其他一律平分,而且從小我就不停地教育他們,將來哪個多有出息,必須幫助另外一個,我兩老將來老了,動不了,也必須是他們兩人平均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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