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春秋——華安楊梅英


  楊梅英,華安縣華豐鎮人,原籍福州。1970年小學畢業,因家境困難,到華豐公社五七大隊藤椅廠當臨時工。後當選為基幹民兵副班長。1974年10月加入共青團。1975年12月,任新圩衛生院藥劑員。


  楊梅英讀小學時,就經常為五保戶盲人楊玉老大娘挑水、做家事。參加工作後,對工作極端負責,從不計較個人得失。1981年9月,被推薦到漳州中醫院進修實習。她住郊區,每天早上提前一小時上班,直到深夜12點才回住所休息。實習結束時,兒科、婦科指導醫師對她的學習成績給予高度評價,認為“具有中專水平”,“年青有為,有發展前途”。
  1983年1月4日下午,新圩公社後壠山森林失火,火勢兇猛。當時楊梅英正患感冒頭痛,她不顧同事勸阻,吃了幾片藥,毅然跟著人們上山奮力撲火。她看到有3位社員正在南坡劈防火路,急忙奔上幫助。當劈出一條几十米長的火路時,突然颳起一陣狂風,掀起一團火球落在防火路邊堆積的茅草上,一時濃煙、烈焰迅速向她撲來,她置生死於度外,立即抓起一把樹枝返身猛撲,可是熾熱的火舌從四周捲來,她陷入熊熊烈火之中。26歲的助產員就這樣獻出了寶貴的生命。
  1983年2月10日,團省委授予楊梅英“模範共青團員”的光榮稱號,省、地婦聯分別授予她省、地“三八紅旗手”稱號,縣人民政府授予“優秀醫務工作者”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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