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小|替你讀書」《烏合之眾》(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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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給大家分享的這本書是《烏合之眾》,副標題是“群體心理研究”。作者是法國社會心理學家古斯塔夫·勒龐,首次出版於1895年,到現在的125年間不斷被翻譯、出版,可以說是一本心理學必看的著作。

這是這本書的分享目錄,這篇要給大家分享“第一期”內容

「張小|替你讀書」《烏合之眾》(第一期)


群體是什麼

要想了解什麼是群體心理首先要知道群體是什麼。本書的開篇作者將群體的定義和分類方式做了自己的闡述。

作者認為通常意義的群體是不論職業、民族、性別、動機等,只要走到了一起就形成了一個群體。但在心理學意義上的群體需要滿足兩個條件:個人直覺消失以及感情和思想轉向一個共同的方向。

他將群體的分成了兩類:異質性群體和同質性群體。異質性群體的組成部分有很多,組成群體的個人有著不同特點、不同職業、不同智力水平,比如一些沒有名稱的群體,像街頭群體。或者有名稱的群體,議會、陪審團等。同質性群體的特點卻要明顯一些比如派別、身份、階級等都可以組成同質性群體(政治派別、宗教派別、軍人、僧侶、勞工等)。儘管兩種群體的組成有很大的差異,但是異質群體也很容易表現出與同質群體相似的特徵,至於原因是什麼,作者在書中並沒有說,但是如果你看完這本書或者看完我關於這本書的系列文章,相信你就會明白。

群體的無意識現象

那什麼是群體的無意識現象呢?群體無意識現象,是指因為一種集體心理,使得群體的感情和思想行為與自己單獨一人時有很大的不同。在這種集體心理的影響下,群體在進行精神活動時,有意識因素對比無意識因素只發揮了很小的作用。隨著群體的不斷擴大,甚至會出現“群體無所不能”的感覺。關於這種感覺的成因,作者也進行了分析,得出的結論:一是人多勢眾 責任分攤,二是感情和行為具有傳染性。當群體人數眾多的時候,某件事就不是“我”去做,而是“我們”去做了,會有一種勢不可擋的力量。加上感情和行為對身邊的人不斷傳染,使得每個人都做好為群體犧牲自我的準備。但同時,個體也因為這些而失去了思考能力。對群體的命令唯命是從,不會想著去改變,所以會做出與自己習慣和性格非常矛盾的行為。變得容易受暗示,不經過思考就會變得很衝動,一定要採取某個行動。

那麼這樣的個體會不會對群體造成影響呢?答案是一定的。

群體的感情

作者明確認為:群體是刺激因素的奴隸。孤立的個人擁有控制、主宰自己行為的能力,而組成群體後他們失去了思考能力,導致群體的反應行為只會隨外界刺激的變化而不停變化,這些刺激可以是某些消息、某個動作、某種行為。所以群體是易變的、難以被統治。

群體的感情簡單且誇張。這種群體感情的狂暴,由於責任感消失得到強化,尤其體現在異質群體中,且人數越多越強大。因為群體會誇大自己的感情,所以群體會被極端的感情打動和影響。導致群體能做到的只有將感情昇華到極高的高度,或者下降到極低的境界。

由於感情簡單且極端,各種想法、意見和信念在群體看來要麼全部接受 要麼全部拒絕,要麼是真理 要麼是錯誤言論,不會像個體那樣接受矛盾,去討論。所以作者為群體打上了偏執和專橫的記號。這種偏執和專橫會讓群體容易向強權屈服,仁慈的勸說反而會被認為軟弱可欺。

那麼在這種感情下的群體的道德是什麼樣的呢?

群體的道德觀

這裡,作者同樣用了兩種道德的定義方式來評判群體。如果道德代表的是持續尊重一定的社會習俗,並剋制自己內心的衝動,此時群體因為易被暗示、衝動、多變,無疑是不道德的。但是如果道德包含一些品質,比如獻身精神、捨己為人、自我犧牲等,那此時群體也會表現出很高的道德。作者在這裡舉了法國“九月慘案”的例子:監獄裡被關押的大批貴族和僧侶被衝進去的法國民眾殺害。這些民眾認為自己是正義的,是為了國家能夠變得更好。在屠殺之後他們把從犧牲者身上的錢包和鑽石都放在桌上以表達自己的正義,屠殺時還用自己以為非常紳士的方式讓女士們坐在了第一排觀看整個過程。

藉由“九月慘案”出現的這種荒謬行為,我們可以去思考一下:群體到底在想什麼?

這個問題,咱們下期一起聊。

說在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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