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宜宾长宁一火锅店非法加“料”!责任人判刑1年,罚金8000

长宁县2019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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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宜宾长宁一火锅店非法加“料”!责任人判刑1年,罚金8000


NO.1

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案

2019年5月7日,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抽检监督工作安排,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质检单位对长宁县**火锅店的红味火锅底料实施了监督抽样,经过质检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判定结果为不合格(检出不得使用的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

当事人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食品火锅底料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该局将该案移送长宁县公安局,同时该局对当事人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食品火锅底料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作出依法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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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对火锅底料抽样检查

2019年11月13日,经长宁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程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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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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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

销售劣质农药案

2019年3月26日,长宁县农业农村局依法对张**经营的门市进行依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张X销售的29%石硫合剂农药、50%乙草胺农药和20%三环唑农药均为劣质农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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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销售劣质农药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该局立即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并依法责令停止经营农药产品,没收违法所得15.00元,没收违法经营的劣质农药鹤信牌56%2甲4氯钠农药240包、墨菊牌5%高效氯氟氰菊酯农药40瓶、精标牌3%高氯.啶虫脒农药195支,并处以罚款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小布打探,2019年

随着大家的消费维权意识越来越强

长宁共接受消费维权投诉咨询1187件

其中咨询366件,举报投诉821件

比去年同期增长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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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调解消费纠纷804件

调解率98%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3万余元

比去年同期增长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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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诉性质分类

产品质量、食品、商品和服务问题

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

占投诉总量的七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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