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好“和事佬”盤州人民法院有新招


3月6日,盤州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庭前通過微信語音通話成功調解兩起民間借貸糾紛及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

2020年1月初,民一庭受理原告瞿某、邢某分別訴被告徐某民間借貸糾紛二案、原告瞿某訴被告徐某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承辦法官瞭解到,2011年8月,被告徐某租賃原告瞿某位於紅果鎮的整棟房屋用於經營酒店使用,每月房屋租賃費5萬元,在酒店經營過程中,被告徐某於2013年1月分別向原告瞿某、邢某各借款50萬元,約定按月利率2%計算利息,現兩原告要求被告償還各自借款本金50萬並支付利息33萬元;原告瞿某要求被告徐某支付房屋租賃費及違約金200餘萬元。被告徐某與原告瞿某、邢某本是親密無間的好朋友,被告因經營酒店之需向原告借款,但因生意失敗,虧損嚴重,喪失了償還能力,從而導致糾紛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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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三案當事人相同,涉案標的大,時間跨度長,雙方雖對借款本金均無異議,但針對利息支付存在較大爭議,加之被告租賃原告瞿某的房屋經營酒店,尚有房屋租賃費未支付,被告經濟壓力大,難以一次性付清欠款。案件審理期間正值疫情爆發,被告表示身處外地,無法正常到庭,更增加了案件的審理難度。本著便民利民的宗旨,承辦法官通過微信語音群聊的方式,積極促成雙方調解,最終達成一致意見,被告徐某於2020年5月20日前分別向原告邢某、瞿某償還借款本金10萬元,並支付瞿某房屋租賃費20萬元,餘款按約定時間分期支付。二原告承諾,若被告依據照約定時間按期還款,則免除利息及違約金。至此,雙方握手言和。

盤州市人民法院因“事”制宜,秉承司法便民利民的宗旨,努力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大局穩定,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作者 李婷婷)


3月9日,盤州市人民法院人民法庭第二審判團隊利用微信,成功調解結案一起雙方當事人均在外省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

原告為河南省某鑽採工程服務公司,被告為北京某能源技術公司,2014年,雙方簽訂了《貴州省某某礦區瓦斯(煤層氣)鑽井固井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約定被告將其分包的位於貴州省盤州市某某礦區瓦斯煤氣層的固井工程承包給原告施工,雙方約定原告完成施工後,被告一個月內支付工程款,並約定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該工程於2014 年7月1日驗收合格,並竣工投入使用,但被告一直未履行付款義務。2016年至2018年期間,被告先後向原告出具《貴州某某項目工作量確認單》和《貴州某某項目固井工程結算單》,確認被告共欠原告工程款 22 萬元,後被告一直未履行還款義務,原告訴至盤州市人民法院。

法院受理後,郵寄送達了相關訴訟材料並確定了開庭日期,但因疫情影響,雙方均無法到庭參加訴訟,承辦人審查了案件的證據材料,並電話聯繫雙方法定代表人核實案件事實,發現本案事實清楚,可以進行調解,便加了雙方當事人和委託訴訟代理人的微信,建立微信群,核實身份後,促使雙方在微信群中對還款金額和還款期限進行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承辦人根據雙方協商的意見製作調解筆錄,郵寄給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當事人再將筆錄寄回,本院根據調解筆錄內容製作了民事調解書,並向雙方當事人郵寄送達,該案成功調解結案。

盤州市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間,充分發揮好審判職能作用,積極開展“在線調解”等網絡訴訟活動,充分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作者 董玲)




總值班:劉紅霞

值班主任:趙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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