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相爭,孔融讓梨:清雍正年間廣東潮州“兄弟訟田案”鉤沉

潮州本地已經過世的陳智有兩子;大兒名喚阿明,二兒名喚阿定。兄弟倆從小一起讀書,長大一起種地,關係極為友愛。兩人娶親後分家各住,父親陳智故去,留有七畝薄地,兄弟倆互相爭執,親鄰調解不成,以致鬧到官府。

陳阿明將分家文書呈上,上有“老人過世後,七畝地傳給大孫子”之言。陳阿定手中也有其父臨終時的批囑為憑。知縣藍鼎元斥道:“你兄弟倆都有理,沒理的是你們的亡父,應該把他的棺材劈開(曲在汝父,當取其棺斫之)。”阿明、阿定一時皆默然無語。

藍知縣臉色緩和道:“田地,都是小事;兄弟打官司,才是大惡。本縣自當設法給你們斷案,你們兩人各伸一條腿,合著夾起,若能堅持不喊痛的,這地就判歸給他。只是不知你們是左腿疼,還是右腿疼?左腿右腿由你們自己選,本縣不強迫。你們兄弟倆,各自都把覺得夾起不疼的那條腿伸過來!”

兄弟相爭,孔融讓梨:清雍正年間廣東潮州“兄弟訟田案”鉤沉

阿明、阿定告饒:“哪條腿夾起都疼。”藍知縣嘆道:“奇怪。你們兩條腿,難道就沒有夾起不疼的一條?你們的身體,就好比爾父。身體看待左腿,就好比爾父看待阿明;身體看待右腿,就好比爾父看待阿定。你們兩條腿尚且不忍心舍掉一條,爾父兩個兒子,能捨得其中一個嗎(汝兩足尚不忍舍其一,汝父兩子,肯舍其一乎)?此案隔日再審。”

藍知縣令公差用一條鐵鏈,將陳氏兄弟倆拴在一起鎖好,不許擅自打開。二人同坐一張席,鎖在一起吃飯,並頭躺臥睡覺,平常同走同憩,大小便也是同蹲同站,無法分開。衙役暗中察看兩人的言談舉止,每天向藍知縣通報。最初兄弟倆彼此生氣,互相一句話不說,背靠背側身坐著;一兩天後,慢慢對坐;再過三四天,相對嘆息起來,不久就開始說話,又過了一陣,兩人就一起吃飯了。

兄弟相爭,孔融讓梨:清雍正年間廣東潮州“兄弟訟田案”鉤沉

藍知縣深知兄弟倆都有了後悔的念頭,讓獄卒喚來兩人,問他們有無兒子。阿明、阿定皆有兩子,小的十四五歲,大的十七八歲,年歲不相上下。藍知縣隨即派人將兄弟倆的四個孩子一併拿到,並當堂宣告:“爾父不該生養你們兄弟二人,以致落到這個地步。假如你們只是一個人,土地、房屋都歸自己所有,多麼快樂。如今不幸你們都有了兩個兒子,將來兒子相互爭奪,要打要殺,將永無完結之時。本縣深為你們擔憂,現在代為預防。你二人每人各只留一子即可。阿明是老大,只留大兒子;阿定是老二,只留小兒子。本縣讓公差把阿明的小兒子、阿定的大兒子送到花子房去,賞給乞丐頭做兒子,讓他寫出收管的具結存案。那乞丐家裡就沒有土地可爭,將來應該能免掉兄弟相爭的禍患。”

阿明、阿定連連磕頭,哭喊道:“小的現在不敢了。”藍知縣拍案喝道:“不敢什麼?”阿明說:“小的知罪了,小的願將田地讓給弟弟,到死也不再相爭。”阿定也說:“我不要田地,願把田地讓給兄長,終生無怨無悔。”藍知縣詐道:“你二人都非真心,本縣不敢相信。”二人又連連磕頭:“是真心,如有後悔,但憑神靈懲罰(如有悔心,神明殛之)。”藍知縣笑道:“你二人就算有此心,只恐你們妻子亦未必答應。可先回家與妻子商量,三天後再來定案。”

兄弟相爭,孔融讓梨:清雍正年間廣東潮州“兄弟訟田案”鉤沉

第二天,阿明的妻子郭氏、阿定的妻子林氏,邀請族長陳德俊、陳朝義一同來到大堂,請求當堂結束官司。兩妯娌扶在一起,趴在地上哭哭啼啼:“從今以後,永遠和睦相處,都不再捨不得那七畝地了。”阿明、阿定也哭道:“我們兄弟蠢笨愚魯,不明事理,以致讓大人操心。如今好比大夢初醒,慚愧得要死,後悔也晚了。我們兄弟倆都不願意要這地,請把它施捨給廟裡以供師傅們齋飯,可否?”

藍知縣搖頭道:“胡說!這麼辦是不孝中最不孝的。若真施捨給寺廟,就該用大板子將你們打死。爾父一滴汗、一滴血,一輩子辛辛苦苦、勤勤懇懇,方才創下這點產業。你們弟兄倆鷸蚌相爭,讓禿驢坐收漁人之利(汝弟兄鷸蚌相持,使禿子收漁人之利),爾父九泉之下能瞑目?作兄長的謙讓弟弟,作弟弟的謙讓兄長,誰都不肯接受,那就把田地還給爾父。這七畝地以後作為你們父親的祭地,你們兄弟倆每年輪流收租,各辦祭祀,子子孫孫永不再起爭端。這才是一舉數得的善事啊(此一舉而數善備者也)!”

這時,族長陳德俊、陳朝義紛紛磕頭,稱讚知縣大人善於教化。阿明、阿定、郭氏、林氏無不歡欣感激,當堂磕了七八個頭,一再道謝後離開。從此,兄弟、妯娌之間相親相愛,倍勝過去,老百姓之間,也慢慢注意講究禮義和謙遜。

------------

此案譯自《鹿洲公案》中【兄弟訟田】一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