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從今天開始,在網絡上這些事都不能幹!

《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於3月1日正式生效,這是以國家網信辦為名對外發布的,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規範的主體基本上囊括了全體網絡參與方,包括網絡使用主體即組織和個人等,也包括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網絡服務提供商),比如今日頭條、抖音、微博、嗶哩嘩啦、貼吧等。


《規定》第六、七條對網絡用戶和網絡服務提供商做了明確規範。第六條規定其實更多的是國家網絡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上位法律法規的細化,第七條則更為明確的指出了不得發佈的幾種情形,大家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幾種情形基本都包括在內,比如“標題黨”、“性暗示”、“八卦黨”、“網絡暴力”、“流量造假”等等,還有宣揚低俗嫵媚內容的,展示血腥內容的……這些通通屬於“網絡紅線”。
《規定》第19條還對網絡群組、論壇、社區等等提出了要求,群主、博主、版主都要履行主體責任,如果管理的群出了問題,群主是要承擔相應管理不力的責任的。所以網友們千萬不要“拉個群就了事”,既然建了群就要把群管理好。
這部規章可以說規定的已經非常細緻了,大到危害國家安全、散播謠言,小到誘導低俗、引人不適,每一個網民進行網絡活動時基本都能找到“上網指引”,所以切莫觸碰紅線。根據規定,一旦觸碰紅線,輕則限制功能、暫停更新、永久封號,再重一點的賠禮道歉、民事賠償、行政罰款,更加嚴重的則是行政拘留甚至是追究刑事責任。
還是乖乖的做一個“講品味講格調講責任、謳歌真善美、促進團結穩定”的好網民吧。

平臺:黃埔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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