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近19年后宣判无罪,李锦莲申请4100万法院赔偿

今日上午,江西投毒案当事人李锦莲到江西省法院提交赔偿申请书。

服刑近19年后宣判无罪,李锦莲申请4100万法院赔偿

案件发生后,李锦莲的妻子陈春香在他被带走20天后死亡,母亲在2011年他被维持原判一年后去世,女儿李春兰申诉该案20年,至今未婚……

加上从被带走到无罪释放,一共失去人生自由7175天!李锦莲在其代理律师的帮助下,申请将这7175天进行分段索赔。

在1998年至2011年的4713天,按上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为284.74元的三倍计算,共4083171.6元;在2011年到2018年的2395天,若按平均工资的十倍计算,合计有6819523元。

一系列的影响对其家庭造成巨大创伤及难以弥补的精神损害,李锦莲在申请书上要求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0902694.6元、侵害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10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万元及申诉支出50万元,合计41402694.6元。

总之,这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对于此事,你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关注并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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