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格拉底因何犧牲?

蘇格拉底因何犧牲?

蘇格拉底的名聲固然是在其身後由柏拉圖一類擁蠆構建起來的,但在文明史上,一個偉大哲學家竟被民眾法庭判刑處死,畢竟是絕無僅有的事。一直讓人困惑的問題是,蘇格拉底究竟是不是因“敗壞青年”和“不敬神”的罪名而被處死的?如果是,“敗壞青年”和“不敬神”在何種意義上構成了重罪乃至死罪?如果不是,蘇格拉底究竟是在哪種情況下,因為說了什麼或做了什麼而獲死刑?他的死可以避免嗎?


若不想深窮,大可人云亦云,說他是因為“不敬神”和“敗壞青年”而被處死的。但是這等於真正弄清了事實真相嗎?“不敬神”的罪名或許來自蘇格拉底作為哲學家或智術師(sophist)的名聲,而無論是哲學家還是智術師,當時都在搞古代條件下的“啟蒙”,都在宣揚新潮的哲學乃至“科學”思想,都不那麼敬神,至少不那麼敬傳統意義上的神,故而要指控他們“不敬神”(柏拉圖因而不遺餘力地為老師辯護:他其實十分虔誠),並不冤枉。問題是,當時不那麼敬神的哲學家和智術師比比皆是,為何單單把蘇格拉底揪出來起訴並判死?看來,“不敬神”即使能夠充作罪名,也並不具有太大的殺傷力。那麼,“敗壞青年”究竟指的什麼?這聽上去有點不倫不類,不大像是一個“合適”的罪名,當事人怎麼可能因此成為被告並且被判死呢?可是,恰恰是這個看似不大像罪名的罪名,才真正置蘇格拉底於死地。所謂“敗壞”,決非簡單的道德腐蝕,而包含著致命的政治內含。


蘇格拉底因何犧牲?

為什麼這麼說?在當時雅典,無論是“敗壞青年”之道德罪名,還是“不敬神”之宗教罪名,都與政治不可分割地糾纏在一起。這就意味著,不談政治,就不可能知道蘇格拉底之死的真正原因。從文獻可知,蘇格拉底不僅是個哲學家、道德家,也多少是個政治人。他被判刑並處死之事,發生在西元前399年,即,雅典在伯羅奔尼撒戰爭中戰敗投降之後的第五年。這時希臘政治的主線,是激進民主派與貴族寡頭派的結構性衝突;數百個城邦可大致劃分為實行激進民主制與寡頭制兩大類政體,而每個城邦內部也大致分裂為民主派和寡頭派兩大派,雅典並非例外。應當指出的是,所謂寡頭制,按現代標準,仍是民主制,只不過是不那麼激進的民主制,斯巴達的政制就再好不過地說明了這一點。


從柏拉圖和色諾芬筆下的蘇格拉底對民主政體總是不屑、譏諷來看,蘇格拉底顯然不是民主派,或者說,其政治立場與寡頭派相同或相近。這個派別裡雖有少量的中產分子,但其核心卻是部落貴族。蘇格拉底本人雖出身平民,父親為石雕師,但他的弟子和朋友卻多為部落貴族,也多屬於貴族寡頭派,如柏拉圖的親戚克里提亞和卡爾米德,蘇格拉底的仰慕者亞西比得,以及柏拉圖本人、色諾芬、柏拉圖的哥哥阿迪曼託和格勞孔等。以此故,說他身邊聚集了一個貴族寡頭派的“圈子”或“小集團”,是符合事實的。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亞西比得。他英俊瀟灑、風流倜儻、能言善辯、精通音律,為當時雅典城的頭號酷哥,粉絲無數,連口齒不清都有人模仿。當時坊間有流言,說亞西比得與蘇格拉底關係曖昧,是他的“情人”。這個說法在柏拉圖的著述裡也不難找到證明,在有關對話中甚至可以看到,亞西比得向朋友們誇耀:他與身材矮小、扁塌鼻子、皮膚黝黑,但光芒四射、魅力無窮的蘇格拉底在練身館裡調過情!他甚至當眾色誘蘇格拉底,無奈後者並不領情,使其陽謀未能得遂。記載表明,亞西比得是一個野心勃勃、傲慢無禮、富於攻擊性的傢伙。正是他憑著三寸不爛之舌,在公民大會上煽動群眾忽悠群眾,使其所提遠征西西里的動議在“公投”中獲得通過,本人被任命為遠征軍總指揮之一,但遠征軍離港後不久,便因故叛逃到雅典的頭號敵邦斯巴達,為其高層出謀劃策,給雅典造成了重大傷害。


以上提到的部落精英都是蘇格拉底圈子裡的重要人物。可以說,他們是蘇格拉底之死的原因,卻不能說是直接原因。要弄清事情的來龍去脈,還得回到西元前404年。這一年雅典在持續了二十七年的伯羅奔尼撒戰爭中最終戰敗投降,斯巴達軍隊進駐雅典,雅典人被迫拆毀防禦性“長牆”和體現其海上霸權的數百艘戰艦。接下來,斯巴達在寡頭派中指定了一個三十人委員會,為戰後雅典制定法律法規。但這些人並不好好制定法律法規,卻組成一個小集團,大搞恐怖政治。他們不經審判便對民主派大開殺戒,抄沒其財產,並將很多人放逐他鄉;把民主派趕盡殺絕後,便在自夥兒內部殺起的溫和派來。此即臭名昭著的“三十僭主”暴政。其首腦人物正是克里提亞,柏拉圖另一個親戚卡爾米德則為其頭號幫兇。


僭主統治激起了強烈反彈,流亡在外的民主派積蓄力量,很快捲土重來,與寡頭派在雅典城郊展開激戰,寡頭派敗北,克里提亞和卡爾米德均在戰鬥中被殺。這時,斯巴達方面見寡頭派不得人心,也出於牽制正迅速崛起的底比斯的考慮,沒有進行干預,而是默許雅典恢復民主政體,民主派遂得以復辟。僭主暴政只持續了八個月,但期間以種種罪名殺害的雅典人竟高達一千五百人,幾與伯羅奔尼撒戰爭最後十年戰死的人數相當。


值得注意的是,柏拉圖雖寫下大量有關蘇格拉底的文字,但僅在《第七封書信》裡順便提及“三十僭主”。這封信雖也提到克里提亞,但對其所犯罪行卻只是輕描淡寫,對亞西比得的罪行更是一字未著。不僅如此,此兩人還被柏拉圖安排為其大量“對話”裡的主人公。同樣,色諾芬在其《回憶蘇格拉底》中也僅一次間接提到克里提亞、卡爾米德和亞西比得等人在雅典人當中引起的怨恨。不難想見,色諾芬是要讓蘇格拉底與他的弟子脫鉤,以證明他清白無辜。這些人是犯了罪,但那是他們的秉性使然,與蘇格拉底對弟子們的薰染何干?如果說柏拉圖和色諾芬的其他文字多少尚能做到“客觀”,為何偏偏在克里提亞和亞西比得等人的問題上如此諱莫如深?二人到底有何難言之隱?


要回答這個問題,還得對雅典民主作一番考察。事實上,西元前5至4世紀的激進民主是蘇格拉底審判的一個至為關鍵的因素。何謂“激進民主”?此即democratia。從字面上看,它很像democracy,但內涵大為不同。這是一種由民眾通過公民大會、議事會等機制直接行使軍事、政治、法律、外交等大權的氏族形態的民主。這種民主與現代民主的最大區別是:公民不僅參與軍政首腦的選舉,而且直接參與重大事務的決策,而在現代民主中,公民只選舉出議員和行政首腦,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並不參與也不可能參與決策(公投是例外,但極少舉行,不像在雅典是家常便飯,即主要決策方式)。換言之,希臘民主是直接民主,而現代民主是間接民主或議會民主。直接民主只有在國家規模很小的條件下方可能存在。


蘇格拉底因何犧牲?


為了充分了解希臘民主,還得看一看現代民主。17世紀以降,民主的理念在西北歐洲崛起,逐漸在整個歐洲、北美乃至全球得到認可。以此故,希臘民主也開始受到推崇,至19世紀甚至被大大拔高,以至於今天很多人以為,現代民主的源頭就是希臘民主。但現代民主並非起源於希臘,而發端於基督教的平等理念與中世紀的議會制度和法律觀念,與希臘民主無關。其實兩種民主在源起、理念、規模、形式和程序上都有重大差別。


五四以來國人一直崇拜希臘民主,甚至崇拜一切希臘事物,這使很多人對希臘民主的缺陷視而不見。事實上,激進民主於前6世紀末興起以後,雅典精英刻意迎合群眾,使後者權力越來越大,不僅幾千人聚集在公民大會上以公投的方式選舉領導人,以公投方式就軍政和外交大事進行表決,而且在民眾法庭充當“法官”兼“陪審員”,幾百至幾千人以公投方式對被告做出生殺予奪的判決。於是阿里斯提德、地米斯托克利、客蒙、米爾提亞德等傑出的軍政人物被判流放或被“扔進地坑”;伯里克利雖僥倖逃脫了死刑,卻仍被控為竊賊並被罰款;指揮阿吉紐西海戰大獲全勝的八個將軍凱旋後立即被判死。當然還有蘇格拉底被判刑處死。尤其讓人大跌眼鏡的是,蘇格拉底被處死後不久,主要起訴者之一、民主派干將美勒託本人也被判極刑,被亂石砸死;八將軍被判死刑後(其中六人被執行)僅僅幾天,起訴他們的人也被處死。這難免讓人想到雅各賓暴政。

雅典民主還做過其他錯事,舉兩例說明。


一,前416年,民主的雅典人投票決定對彌羅斯島居民進行滅族性大屠殺,原因很簡單,這個弱小城邦想在伯羅奔尼撒戰爭中保持中立,既不跟雅典也不跟斯巴達結盟,而在雅典民主派看來,這不啻是蔑視其權威,挑戰其作為提洛同盟盟主的地位。據修昔底德《伯羅奔尼撒戰爭史》,雅典人執行了這次滅族屠殺,殺死了彌羅斯島所有男子。


二,前415年,雅典民眾在亞西比德等人忽悠下通過決議,遠征西西里島的敘拉古城邦。在並沒有任何站得住腳的理由,且伯羅奔尼撒戰爭還遠未結束的情況下,雅典人又發動了另一場規模堪比伯羅奔尼撒戰爭本身的戰爭,企圖吞併敘拉古及西西里島其他城邦的土地,掠奪那裡的財富,結果卻是全軍覆沒,死亡了幾萬人,連統帥尼西阿斯和德謨斯提尼也被敘拉古人俘虜處死。此役使雅典元氣大傷,從此走向敗落。


當然,雅典民主遠非沒有優點。雅典民主雖有以眾暴寡的傾向,雖相對於現代民主在很多重要的方面並非自由(例如婦女、外邦人沒有公民權,遑論奴隸;再如公民財產權得不到保障,沒有教育自己孩子的權利,沒有不參與政治的權利,沒有不信仰城邦諸神的權利,甚至言論自由也受到一定限制),然而在很大程度上,也正是因為民主在雅典創造的相對寬鬆的環境,才使悲劇、哲學、修辭術得以誕生,使詩歌、繪畫、雕塑、音樂、科學等得以繁榮,使一大批文學家、藝術家和思想家得以湧現,對西方文明產生了深遠影響。民主的最大長處,莫過於能夠在既有經濟社會條件下,較好地發揮普通人的主觀能動性,使公民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對國家懷有強烈的認同感。此外,民主派在對待反對派方面,也明顯比貴族寡頭派更仁慈,至少沒有像他們那樣大肆殺戮。如果說雅典民主做了一些錯事,那是因為它仍發育不全。如果歷史能給雅典民主更多的時間,它也許能夠逐漸完善起來的。


為了更好地瞭解蘇格拉底之死的來龍去脈,還得知道對當時的法律制度有所瞭解。若把沿自氏族制度的雅典政制與現代制度作一個簡單比較,不難發現二者之間存在著一些明顯的差異:在現代社會,訴訟由一職業階層即律師和法官來進行,在雅典情況卻並非如此;在現代社會,因任何訴訟都需要專業化的法律知識,被告一般會請辯護律師,但這種情形對雅典人來說可以說聞所未聞。古希臘根本就不存在職業化的法官和律師概念。事實上在氏族制遺風遠未脫盡的雅典,法律仍相當粗糙,還沒有從與政治、宗教和習俗中完全分化出來,立法、司法職能與軍事、政治、宗教等職能仍有很大程度的重合。相當於法官、律師和陪審員等職能由誰來履行?由民眾法庭來履行,而民眾法庭又由抽籤產生的數百到數千名“法官”兼“陪審員”構成。從“人群心理學”的角度看,在“人群”中,本來能夠獨立思考的個體不復存在,人們“思想和感覺中的道德約束突然消失,原始衝動、幼稚行為和犯罪傾向突然爆發”。如此這般,要總能做到公正合理,實在太難了。


由於希臘民主是一種氏族形態的原始民主,現代意義上的專業法庭和職業律師根本不存在,所以不僅任何公民可以起訴任何被認犯法之人,而且從理論上講任何公民都可在民眾法庭上發表意見,揭發控告任何個人尤其是公職人員的違法行為。這意味著,任何手握權力者都受到密切的監督和制約。從權力應受制衡這一民主原則看,普通公民監督並約束公職人員以防止其濫用公權,乃天經地義,希在粗陋的氏族式民主的操作中,任何擔任公職者,無論賢或不肖,隨時都可能陷入被動和危險。不僅任何人可以起訴任何人,而且判決結果取決一個超大“人群” — 幾百至五六千個公民聚在一起組成的民眾法庭 — 的投票,而非取決於少數專業律師和法官依法依據進行的辯論、商議和斟酌。


對當時情勢既已有所瞭解,不妨把目光再次轉到伯羅奔尼撒戰爭後的雅典政局。西元前403–402 年,雅典通過了一項旨在使兩派達成和解的法令。僭主暴政被推翻以後,民主派為了穩定局面,也考慮到斯巴達隨時可能進行軍事幹涉(伯羅奔尼撒戰爭結束後,斯巴達在雅典城派駐了一隻佔領軍),決定不搞秋後算賬,而是打起了統戰牌,其重要成果之一便是跟寡頭派達成了一個既往不咎的協定,並以“寬恕法令”的形式將之固定下來。根據這一法令,民主派不得對寡頭派提出政治起訴,不得追討僭主統治期間被其沒收的財產。這就意味著,民主派雖然翻身了,但礙於“寬恕法令”,也因斯巴達的軍事威脅,卻難以申冤。既然如此,想要報仇雪恨,就得想辦法繞過“寬恕法令”。


儘管任何人可以起訴任何人,但要起訴,總得有個理由。此時,民主派人士胸中的復仇火焰遠未熄滅。更糟糕的是,克里提亞、亞西比德等對城邦造成的傷害之大,超過古代希臘任何人,而蘇格拉底作為他們的老師,怎麼說也難辭其咎。但要直接指揮他參加了寡頭派的屠殺行動,說他與克里提亞等人相勾結殺戮民主派,既證據不足,又面臨著“寬恕法令”的障礙。得找到一些不像是政治起訴,卻又真正具有殺傷力的罪名。既然蘇格拉底是哲學家或智術師,有不少新潮“啟蒙”言論,“不敬神”不就是一個現成的罪名?但這個罪名還不夠給力,還得有尺度更大的罪名。既然克里提亞、卡爾米德和亞西比德等一大批貴族青年追隨他,後又對城邦犯下大界,哪怕只是仰慕他的學問,不怎麼談政治,為什麼不能說他“敗壞青年”?我們並不非因為蘇格拉底參與了屠殺民主派才起訴他的。但這樣的指控看似繞過了“寬恕法令”,卻終究顯得牽強。起訴者既不敢把真實動機抖露出來,只好將就使用一個看似間接的罪名。這應該是第一輪投票判他有罪者不佔多數的主要原因。


蘇格拉底因何犧牲?

即便在第一輪投票中蘇格拉底被判有罪,局勢也並非不可扭轉。根據法律,被告被判有罪以後,法庭必須根據控方和被告提出的不同量刑方案,進行第二輪投票,然後才做出最終的判決。然而,此時蘇格拉底已年屆七十,相對於當時四十來歲的平均年齡已是高齡,所以他下定決心,不惜老命也要抗爭,要與民主派鬥下去。按照當時的法律,控方提出量刑方案後,被告可以提出一個反方案。這時蘇格拉底若能低下他高貴的頭,提出一個還說得過去的反方案,比如說放逐,或者交納一筆數額足夠的罰金,與此同時在態度和語言上也不那麼傲慢,很可能就會免於一死。據色諾芬,蘇格拉底拒絕提出自己的量刑方案。他認為這不啻是認罪。蘇格拉底何罪之有?但拒絕提出自己的量刑方案,不啻是犯了藐視法庭罪,幾百個群眾組成的法庭情緒如何,可想而知,結果也可想而知。


但據柏拉圖《申辯篇》,蘇格拉底並沒拒絕提出其量刑方案,而是同意支付三十米那贖罪金。在此之前,他甚至還膽敢提出,雅典應宣佈他為城邦英雄,在“普呂坦內昂”裡為他供應伙食直至去世。“普呂坦內昂”乃何地兒?是為雅典城邦神社大廳,裡面燃燒著長明邦火,在雅典人心目中至為神聖,能夠在裡邊享受公傢伙食者,不是奧林匹克冠軍就是為保衛城邦立下卓越戰功的英雄。蘇格拉底竟恬不知恥地說,他該在“普呂坦內昂”裡享受公傢伙食!是可忍,孰不可忍!幾百個手握生殺大權的公民是可以隨便挑釁、嘲弄的嗎?


此後蘇格拉底又說,他願意支付一米那贖罪金;因財力有限,只能付這麼多。一個米那!這不又是在羞辱法庭!?柏拉圖等人急忙叫他答應付三十米那贖罪金,由他們擔保付清,但所造成的影響已覆水難收,而此前所說在“普呂坦內昂”享受供奉云云所導致的後果肯定更加嚴重。凡此種種,一定使法庭上很多人尤其是寡頭派中強硬分子相信,被告簡直是在搞笑,在捉弄他們,羞辱他們!很多人本來傾向於中立,不打算判他死,現在見他如此不識好歹,便難免改變立場。結果,蘇格拉底即使表示願支付30米那贖罪金,第二輪投票仍以壓倒多數否決了這一看似合理的方案(他終究認罪了,所以說“合理”),贊成判死者比第一輪投票判有罪者多出了80人,即360人對140人。至此,蘇格拉底的犧牲幾成定局。


從現代人的角度看,在當時雅典實在屬於另一個時代,在那裡,今人熟知的公民權利並不存在,良性的政黨政治遠未開出,保障個人權利的重要機制如憲法、法治、代議制度、分權制衡、私有財產權、獨立法官制度、辯護律師制度、信仰自由等,都遠未形成。在這種情況下,對蘇格拉底的處置雖未必公正,卻是合乎法律的。但與其說他被判死,是因為“敗壞青年”、“不敬神”,毋寧說是由於伯羅奔尼撒戰爭後波譎雲詭的政治鬥爭。確切地說,蘇格拉底死於民主派的政治報復。假如此時雅典的政制已進化得較好,公民權利已能得到較好的保護,作為對僭主暴政只負有間接責任的他,即便有罪,也罪不至死,放逐較為合適。但此時的雅典民主畢竟仍是一種粗糙簡陋的氏族民主,一種野性未泯的原始民主,不可能這麼仁慈。以基督教興起後興起的道德標準來衡量,包括雅典民主派在內的希臘人智商雖高,大體上卻仍是一些不知慈悲為何的野蠻人,要讓他們以德報怨,不切實際。


民主派雖比寡頭派更仁慈,沒有對反對派搞大屠殺,但僭主暴政畢竟發生不久,殺戮的慘景仍歷歷在目,城邦上空仍飄蕩著血腥之氣,要他們沒有一點報復心,實在太難。寡頭派的累累血債並沒能真正得到清算,而蘇格拉底與寡頭派頭目的師徒關係又盡人皆知,難以撇清,民主派怎麼能不伺機報復?即便無法指控他直接參與了屠殺,也並非找不到其他理由如“敗壞青年”等來打擊他,並藉以威懾城內外蠢蠢欲動者。克里提亞和亞西比得等人難道不正是被他“敗壞”後才給城邦造成了巨大傷害?考慮到寡頭派死硬分子此時正在埃留西(雅典遠郊的一個小鎮)搞還鄉團,磨刀霍霍,企圖再次殺回雅典變天,民主派就更有理由採取行動了。在此意義上可以說,蘇格拉底之死是必然的,他是被犧牲的。


然而在很大程度上,蘇格拉底之死又是一種自我犧牲。若一心想要保命,他大可以在法庭上表現得謙卑、低調、順從,而非拒不認罪,更非大言不慚地要求被視為英雄,堂而皇之地在“普呂坦內昂”裡享受供奉;即便認罪,也不必表示只願付一米那贖罪金。從柏拉圖《克里同篇》可知,被判死刑之後,蘇格拉底也並非沒有機會逃離雅典。但他終究選擇了服從法律,選擇了在獄卒監視下、與朋友們交談中飲毒芹而亡。


作者阮煒,原載《讀書》201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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