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吃野味到保護區持槍獵殺 姐夫小舅子雙雙獲刑

為了吃野味,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縣2名男子符某、周某製造槍支,併到霸王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持槍獵殺巨松鼠等4只野生動物。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和非法制造槍支罪,數罪併罰,決定對符某、周某均執行有期徒刑3年3個月,各處罰金2000元。

2019年年初,符某和妻弟周某一起買來2支裝修用的射釘槍,加裝了槍管和槍托後,把槍藏在山裡以備打獵之用。8月12日晚上,周某在姐夫符某家中喝酒時,符某提議上山打獵,周某同意。8月13日早上9時許,符某、周某結夥從村裡出發,到霸王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持槍狩獵,共獵捕到4只野生動物,其中符某和周某各獵捕到1只赤腹鼠,共同獵捕到1只椰子狸、1只巨松鼠。8月14日早上7時許,兩人被護林員發現後逃逸,現場遺留其2人手機、2把槍支、射釘彈及其獵捕的動物死體等物品。

經鑑定,現場遺留的2把槍支均是以火藥燃燒氣體作為發射動力的槍支;根據《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巨松鼠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根據《海南省省級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名錄》,椰子狸列為海南省省級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赤腹鼠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為國家“三有”保護動物。8月26日,符某、周某到霸王嶺林區森林公安局投案。

海南二中院經審理認為,符某、周某非法獵捕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巨松鼠1只、省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椰子狸1只、國家“三有”保護動物赤腹鼠2只,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符某、周某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制造以火藥為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2支,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制造槍支罪。符某、周某犯兩罪,應數罪併罰;二人在共同犯罪中互有分工,相互配合,作用相當;自動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對其二人可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據海南二中院環資庭庭長羊茂明介紹,鸚哥嶺、霸王嶺、尖峰嶺是海南省三大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屬於禁獵區,然而總有利益燻心、惦記野味之人不惜以身試法,把手伸向野生動物。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再次提醒我們,野生動物體內攜帶大量病毒和細菌,貪吃野味不僅容易感染病毒,還涉嫌犯罪,廣大群眾切勿為了滿足口腹之慾鋌而走險,上山獵殺野生動物終將難逃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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