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為官期間濫殺三千人,死時身中十三槍,行刑前道出十二字

俗話說上樑不正下樑歪,但有的時候,上樑正了下樑也歪。明明父親是受民愛戴的好官,可當兒子的卻殺人如麻,他就是陳兆棠,他出身於湖南桂陽泗州寨陳氏,是當地最為顯赫的名門望族,父親陳士傑居位通顯,是曾國潘器重的幕僚。陳士傑為官期間,深受百姓喜愛,還四處做善事,是湖南有名的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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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陳士傑的二兒子,按理陳兆棠應該也會成為一名好官,只是他少有大志,能文能武,非常好學,奈何運氣不佳,始終無法敲開科舉大門。於是光緒十五年,陳兆棠放棄了進入正途的科舉道路,而是捐五品同知銜進入雜途,這件事對陳兆棠刺激很大,後來變得為達目的不擇任何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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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兆棠在光緒二十一年任大邑縣令,當時大邑縣內盜匪肆虐,陳兆棠到任後為了根治盜匪,採用了非常簡單粗暴的方法:寧可錯殺一千,不願漏掉一個。只要是稍有嫌疑的,立刻抓起來殺掉,審都不用審。而且凡是抓住盜匪,不管是搶了一隻羊,還是偷一個女兒。統統直接處死。很快,在如此嚴厲的打擊下,當地的匪患很快被平息了,這件事讓陳兆棠嚐到了甜頭,從此以後他便更加變本加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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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陳兆棠得到了岑春煊的賞識,隨著岑春煊來到廣州出任惠州軍務辦理,他將大邑縣剿匪的手段帶到了惠州,還升了級,他強求地方官紳、地主等交出匪徒,不然就以土匪論處,可是真正的江洋大盜怎麼可能坐以待斃,早就逃之夭夭了。官紳地主無法,只得抓一些走投無路的貧農甚至是良民,他成了當地百姓眼中草菅人命的劊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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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兆棠在惠州一共殺了多少人,1909年陳炯明曾印證了這個可怕的數字“觀陳兆棠之治惠,殺三千人,其間實有冤抑”,由此可見說陳兆棠濫殺無辜,無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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剿匪成就了陳兆棠,也斷送了他的前程,他的行事遭到了百姓控訴,兩廣總督只得將其調離惠州,將他安排到潮州,結果,他在潮州上任的第一天,便誅殺了三百人,令人齒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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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統三年,武昌起義轟動全國,潮州光復,陳兆棠被革命軍所擒,打出標語“處決民賊陳兆棠以謝天下”,隨之革命軍連開十三槍將其打死,臨死前,他請求革命軍將自己的遺言帶給子女,遺言上書“不死於君,不死於國,死於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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