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元祥:掐準癥結 因案施“執”

清晨出擊拘“老賴”,奔走千里查財產,情理並濟促和解……在上杭縣人民法院,有這樣一位奔走於執行一線的辦案能手。從三尺講臺的老師到執行一線的幹警,他非專業出身,執行起案件來卻專業、老道、敬業,他就是上杭縣人民法院執行員黃元祥。自2017年辦理執行案件以來,其受理執行案件440件,執結358件,到位金額1877.44萬元,結案率81.36%,執行業績名列上杭法院前茅。

“執行案件不能一套方法用到底,必須根據各案癥結、因案施策。”作為曾經教書育人的老師,黃元祥始終堅信每一件案件如同每一個學生,各有特點,教育要因人施教,執行也要因案施策。

“我女兒欠了多少錢?我幫她還。”今年7月中旬,被執行人鄭某的父親找到黃元祥,要求代女履行。

因被執行人黃某和鄭某夫妻長期“失蹤失聯”,又查無財產可供執行,該案停滯不前。面對申請人不時的進展詢問,黃元祥尋思著堅持找黃某夫妻恐怕走不通,要轉變執行方向。

經黃元祥調查發現,被執行人黃某的父母對夫妻倆拒執一事冷淡無感,但鄭某的父母卻焦慮不安、關心有加。鑑於此,黃元祥以鄭某父母為切入點,耐心做他們的思想工作,釋明失信和拒執的嚴重後果。知悉事情的嚴重性後,鄭某的父親坐立不安,找到黃元祥,要求代為履行。

當天傍晚6時許,黃元祥組織申請人與鄭某的父親協商,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將借款65000元一次性履行完畢。

執行用心 善執促和

“辦理執行案件後,我發現執行與教書是相通的,都得用心,都得講究智慧。”記者採訪過程中,每每談起工作角色的轉換,黃元祥都深有感悟。

幹一行、愛一行、精一行,這是黃元祥的行事風格。專業知識雖然不足,但黃元祥善於在補短板的同時,在自身長處上做加法,在“用心”上下工夫。多年教書育人的經歷,讓黃元祥善於換位思考,善於做思想工作,成為執行局中人人稱讚的“調解能手”。

在一起熟人借貸的執行案件中,雙方當事人經過審判、執行,矛盾層層升級,對立激烈。原本關係親密的好友,演變為一見面就爭吵的“仇人”。7月30日,黃元祥通過凍結被執行人翁某花獲得的徵地補償款,成功執行到位執行款。為促進案結事了,徹底化解當事人矛盾糾紛,黃元祥在結案後仍耐心做雙方思想工作,引導雙方和解。最終,雙方放下積怨、握手言和。

而在不久前,一起雙方對立情緒嚴重的恢復原狀案件,在黃元祥的主持下也當場驗收完畢。雙方都對執行結果表示滿意,紛紛豎起大拇指稱讚。

今年是決勝決戰“基本解決執行難”的驗收之年,任務繁重。執行局全體執行幹警均已投入決戰狀態,加班加點成為常態。

妻子剛生完二胎,面對繁重的執行任務、披星戴月執行的同事,作為丈夫和父親的黃元祥雖想陪伴妻子、女兒,但還是主動放棄陪產假,投入到執行工作中。2018年以來,黃元祥開展清晨、夜間執行74次,拘傳被執行人53人。

在執行工作中,黃元祥始終把當事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善於發揮當事人在執行工作中積極配合的能動作用。每次發現或收到執行線索,黃元祥不管是否在工作時間,均立馬組織執行行動,不間斷開啟“清晨行動”“午間行動”“夜間行動”,掀起反作息執行風暴,不放過任何一個執結案件的可能。

從教師到執行員,角色的跨度很大,但黃元祥用心用情做好每一份工作。在決戰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的戰役中,他始終衝在一線、幹在一線,竭盡所能地兌現著人民群眾一紙文書上的權利。

(本報記者 陳章群 通訊員 袁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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