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首例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妨害公務罪宣判

3月5日,拉薩市城關區人民法院運用遠程庭審系統與拉薩市城關區人民檢察院、拉薩市看守所連線,依法適用速裁程序公開開庭審理西藏首例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妨害公務罪案件,

當庭宣判被告人朱某犯妨害公務罪,拘役三個月,被告人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西藏首例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妨害公務罪宣判

1月26日,被告人朱某由西安乘機抵達拉薩,租住在本市扎基路某退休基地。因不服疫情期間管理規定,居家隔離期間多次未佩戴口罩出入小區,2月9日16時許,民警及小區工作人員前往其住處開展防疫相關工作,被告人朱某不僅不配合,還多次對民警進行語言威脅、揚言弄死民警,隨後砸壞小區保安室及周邊財物,嚴重阻礙防疫工作的正常開展。被告人朱某涉嫌妨害公務罪於2月9日被抓獲並羈押,2月10日被行政拘留十日,2月20日被刑事拘留,2月22日被依法執行逮捕。

西藏首例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妨害公務罪宣判

拉薩市城關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朱某犯妨害公務罪,於3月3日向城關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城關區人民法院堅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按照法律規定,結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精神,切實做好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間審判執行工作的通知》、《中共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黨組關於做好疫情防預控工作的緊急通知》、市委政法委《關於涉新冠肺炎疫情刑事案件聯動辦理工作機制》等指導性意見,堅持快立快審快判,僅用三天時間完成案件受理、開庭宣判。

西藏首例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妨害公務罪宣判

當前,全區復工復產正在穩步推進,隨著返藏高峰期的到來,輸入性風險隱患加大,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複雜。全區法院將堅持疫情防控和審判執行兩手抓、兩過硬,認真總結首例涉疫情防控案件成功辦結經驗和模式,充分發揮司法審判作用,始終把各族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依法嚴懲妨害疫情防控的各類違法犯罪,妥善處理涉疫情民生案件、執行案件,保障好各族群眾訴訟權利,以司法手段服務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和社會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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