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沿街商铺放开店外摆卖了!具体要求看这里

  10日,济南市城管局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市容秩序治理保障复工复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记者了解到,每日9点至19点,沿街商铺在不妨碍交通、不影响市容的情况下,允许店外有序摆卖。

  《通知》要求,适度放开摆卖管制。疫情防控期间,适度放宽摆卖管制,每日9点至19点,沿街商铺在不妨碍交通、不影响市容的前提下,利用店前空置场地有序摆卖和采取开放窗口经营、即买即走等灵活形式经营的行为不列入占道经营治理范围,但必须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市容维护管理责任制,及时清理垃圾污物。不得影响市民正常生活和出行秩序,不得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盲道。沿街商户需与城管部门签订《疫情防控期间经营承诺书》,保障市容秩序有序经营。

  同时,坚持服务保障优先。全力做好复工复产的服务保障工作,尤其是针对沿街商户、餐饮店等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复工复产要坚持服务优先、教育引导优先的策略,对开业餐饮店、临街经营店面实行预先提醒,减少店面经营过程中的违法可能,对于复工单位的店外、占道经营的违规行为实行首次警告,以指导、劝阻为主,初次违反并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通知》要求,要抓好市容秩序保障。在做好服务保障的同时,强化主动发现,强化商业、餐饮等重点场所的执法力量调配,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轻微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不符合规定的其它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行为和各类流动游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积极维护我市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

  在严格落实文明执法上,坚持“721工作法”,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法程序,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强化文明执法理念,严格履行文明执法的工作要求,在依法行政的同时,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在疫情防控关键时刻,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坚决杜绝简单粗暴的工作方式。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大对不稳定因素的调处力度,确保执法工作有效推进,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

  另外,该规定仅适用于疫情防控期间,疫情结束后,自行废止。

  附件:

  《疫情防控期间经营承诺书样版》

  严格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每日两次对经营场所、场地进行消毒。

  从业每天上岗前进行体温测量并记录,注意卫生,全程配戴口罩、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

  三、每日9点至19点,符合相关规定,利用店前空置场地有序摆卖,不得超时间超范围经营。

  四、保障市民正常生活秩序,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不得悬挂条幅。

  五、严格落实市容维护管理秩序,及时清理垃圾污物。

  六、不影响市民正常生活和出行秩序,不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盲道。

  七、文明经营、有序经营。

  承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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