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解義(17)

第七十二章 民不畏威,則大威至。無狎其所居,無厭其所生。夫唯不厭,是以不厭。是以聖人自知不自見。自愛不自貴。故去彼取此。

1.民不畏威,則大威至。無狎其所居,無厭其所生。夫唯不厭,是以不厭。

以自己的德性,給眾人福利,這是真正的威德。不要干擾眾人的生活,不要凌駕於眾人之上。因為無心干擾眾人,所以眾人就沒有干擾。

解釋:把自己的福德給予眾人,自己的福德不會減少。

2.是以聖人自知不自見。自愛不自貴。故去彼取此。

因此,聖賢之人能認識自己,不顯示自己;愛自己,卻不自以為高貴。就應該這樣。

解釋:人們要有自知之明,勤勉,多學多知,卻不自以為高尚。

第七十三章 勇於敢則殺。勇於不敢則活。此兩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惡孰知其故。天之道不爭而善勝。不言而善應。不召而自來。繟然而善謀。天網恢恢疏而不失。

1.勇於敢則殺。勇於不敢則活。此兩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惡孰知其故。

一個有勇氣的人,當他無所畏懼,就丟掉生命;當他甘於示弱,就能得以生存。勇氣帶來兩種結果:一是好的,一是壞的。都不喜歡壞的,誰知道為什麼會那樣?

解釋:勇氣固然需要,但智慧是更重要的;智勇雙全的人不很多。

2.天之道不爭而善勝。不言而善應。不召而自來。

天地的規律啟示人們:不爭搶,卻能得到;不追求,那善良的就來到了;不索要,那來的自然來到。

解釋:應天地、萬事萬物的規律,不需要四處求取,該來的自然會到;不來的求而不得。

3.繟然而善謀。天網恢恢疏而不失。

以無為的心做不違背天道的謀劃。連天地都在道中,天下萬物又怎麼能脫離得開道呢?

解釋:對事物做謀劃時,要以善良的心意去做,如果背道而馳,那件事就成不了。

《道德經》解義(17)

第七十四章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常有司殺者殺。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傷其手矣。

1.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眾人不怕的,不要拿來恐嚇他們。

解釋:要在意眾人在意的,要想眾人所想,為眾人謀福利。

2.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常有司殺者殺。

例如,想要眾人害怕,就把那做壞事的抓來殺了,以後誰還敢做壞事?可是,抓壞人由專門抓壞人的機構去做。

解釋:聖賢之人只做教眾人向善的事,而懲罰壞人是由專門的人去做的。

3.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傷其手矣。

以有為的心態,代替專門機構去懲罰壞人,就像是專門雕刻的大工匠去伐木頭,很少有不傷了手指頭的。

解釋:代替廚子做的飯,一定沒有專門的廚子做的好吃;因為背道而馳,也一定有相反的效果。

《道德經》解義(17)

第七十五章 民之飢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飢。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民之輕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輕死。夫唯無以生為者,是賢於貴生。

1.民之飢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飢。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民之輕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輕死。

人們飢困,是因為交納的賦稅太多。人們煩亂,是因為被很多的事情攪擾。人們一無所有,是因為被佔去了生活的所有物品。

解釋:人們把不在意的在意了,是因為不得不在意。

2.夫唯無以生為者,是賢於貴生。

不以富貴和享受為目的,這樣的人比把享受看得貴於一切的人更為賢德,可以長生。

解釋:注重生活享受,就會消糜鬥志;在逆境中,人的求生慾望反而更強。但,只有無慾無求,才真的得長生。

第七十六章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堅強。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堅強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強則滅,木強則折。強大處下,柔弱處上。

1.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堅強。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堅強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人的生命是柔弱的,但,都不願接受死亡;草和樹木的生命是柔弱的,但,等到乾枯也還挺立不倒。所以說,太過強大意味著滅亡,柔弱意味著生長。

解釋:萬事萬物於一瞬間生,而它們的滅亡卻是緩慢的。當生的那一瞬間之後,都是在緩慢地接近於滅。而,滅是為了生;如此,才生生滅滅不息。求道,就是為了探知和明瞭生的奧秘。

2.是以兵強則滅,木強則折。強大處下,柔弱處上。

所以說,事物太強盛了,就反轉向滅亡。雖然強大,要放低姿態;雖然弱不禁風,卻能在風中挺立不倒。

解釋:萬事萬物不能只看表面;學習不能一知半解;做人不能只顧表象而不重實質。

《道德經》解義(17)

第七十七章 天之道其猶張弓與。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補之。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餘。孰能有餘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聖人為而不恃,功成而不處。其不欲見賢邪!

1.天之道其猶張弓與。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補之。

自然規律是,張弓射箭的時候,站在高處就往下射,站在低處就向上射。拉弓的力氣過大就減少一點,箭射不到目標就把力氣加一點。

解釋:根據地勢環境和具體的不同情況判斷、決定怎麼做事。判斷、決定的標準是自然規律。

2.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餘。孰能有餘以奉天下,唯有道者。

自然規律是,多出的就減去,不足的就補足。而,人們不遵從自然規律,偏偏要把不足的除去,以增加那本來就有餘的。誰能把多出的奉獻給別人?只有修道之人能做到。

解釋:無論大小,也無論多少,更無論強弱,都是道的存在形式。以大欺小,以強凌弱,大國吞併小國,忽視少數人的存在而只重視大多數人,都是背道而馳的。

3.是以聖人為而不恃,功成而不處。其不欲見賢邪!

因此,聖賢之人做事而不自以為是,做成了而不居功自傲。他不炫耀自己的賢能!

解釋:平常之人做成一件事,唯恐別人不知道,四處炫耀,到處張揚,其實物極必反,他開始走下坡路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