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論村幹部對中國農村的發展

中國農村在改革開放之前是實行以村大隊為主體,下轄若干生產小隊,其村幹部主要職責就是指導各小隊農作物生產以及公餘糧徵收,以工分來確定農民的收入分配。在 改革開放以後,農村實行了連產承包責人制,村幹部的職責發生了重大改變,隨著農民上交公餘糧和提留款的取消,村幹部的職責也就變成了要求具有賢能和賢德的人來領導農民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為什麼說村幹部要具有賢能和賢德的人來擔當呢?因為只有這些人才能不貪汙不腐敗,才能真心實意地為人民服務,才能帶領村民朝著富裕富強文明的方向發展,國家的政策的執行好壞,農民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好壞,這些個村幹部卻具有重要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農村村幹部的任用一定要有具有賢能和賢德的人來擔任,切不可讓碌碌無為的無能之輩來擔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