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身份的不斷降低,才是導致明政府滅亡的直接原因

引言

在中國歷史上,小農經濟一直都是最重要的生產方式,如果國家能夠擁有足夠多的農民數量,那麼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也就會更好。隨著時代的發展,從兩宋開始,手工業的發展以及商業的興盛成為了稅收中新的重要組成部分,農業在整體稅收中的佔比也有所下降。但是不可否認的是,農業依然是中國經濟的根基。

在漢族人民建立的最後一個封建王朝明朝的中後期,中國農民的生活質量不佳,大部分農民並不能保有自己的土地,為了生存下去他們只得將土地低價出售給地主,從此成為佃戶。而明朝末年佃戶的生活也不能得到保障,這就導致了不滿的情緒在底層人民之間不停積聚,終於引發了大規模的農民起義,推翻了明朝政府的統治。

而眾所周知,明朝的經濟發展情況相對不錯,甚至出現了資本主義的萌芽,導致這些現象出現的原因總結起來還是制度的腐朽以及統治階級的貪得無厭。

農民身份的不斷降低,才是導致明政府滅亡的直接原因

明末爆發了大規模的農民起義


沉重稅賦導致自耕農數量下降

在明朝中後期從事農業勞作的人民主要有三類,分別是擁有自己土地的自耕農,替地主種田但是沒有人身依附關係的佃戶,以及完全聽命於地主,沒有個人權利的佃僕。

在這三種人中,最重要的依然是自耕農,他們不僅僅是農業生產的最重要力量,也是徭役的來源,可以說自耕農就是明朝政府的立國根本。但是在明朝中後期,這些自耕農們的生活卻變得十分艱苦,這與明朝的腐朽政治是分不開的。

在明朝中後期,自耕農們根據擁有土地的多少大致可以分為富自耕農,一般自耕農以及半自耕農。其中富自耕農大致擁有二十畝以上的土地,而半自耕農的耕地則只有三到五畝。在明朝末年,他們的經濟實力差距並不大,都缺少對突然變故的抵抗力,因此賣地的事情時常發生。現在流傳下來的明朝賣地契書中,就以自耕農賣地的數量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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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地契

即使在豐收的年份,這些自耕農也要面臨著巨大的生存壓力,由於明朝時期的貴族地主以及縉紳地主有著減免賦稅的特權,而庶民地主又往往想盡一切辦法轉嫁自己應該承擔的賦稅,所以這些到頭來都落在了自耕農的身上。為了繳納足額的稅款,明末的自耕農們除了進行辛苦繁重的農業勞作之外,每天還要搞一些手工副業,比如棉紡或者絲織以供家用。在當時的賦稅下,農業生產所得幾乎全部都要上繳,這些手工業商品的所得就是他們的生活來源。此事在《古今圖書集成·食貨典》中有如下記載:

"織婦拖凍龜手不顧,匹夫懷飢,奔走長路,持鹵莽者以入市,恐精粗之不中數。飾粉傅脂,護持風露,摩肩臂以授人,騰口說而售我。思得金之入攫,媚賈師以如父。幸而入選,如脫重負,坐守風簷,平明返顧。"

但是明朝中後期商業也得到了快速發展,大型的手工業作坊也逐漸出現,因此小農經濟出產的手工業製品並沒有太好的市場。為了生存下去他們不得不出賣自己的土地。而與此同時有的農民為了逃避沉重的賦稅,甚至主動低價將自己的土地賣給地主。但即使這樣,這些自耕農們還是沒能擺脫政府對他們的剝削,在出賣土地之後,政府依然照常向他們徵收賦稅,這就讓這些農民沒有辦法在當地繼續生活,他們只得背井離鄉,前往外地做佃僕或者徹底成為流民。

農民身份的不斷降低,才是導致明政府滅亡的直接原因

紡織等手工業成為了明朝自耕農的重要經濟來源

這樣的情況導致到了明朝末年的時候,擁有土地的自耕農只剩下了極小一部分,而大部分的農業從業者都變成了地主家的佃戶。而且整體上從事農耕的勞動力也大幅減少。因為之前的自耕農們並沒有全部變成佃戶或者佃僕,他們中的很大一部分人成為了專職的手工業者,還有一部分人則成為前面提到的流民,徹底遠離生產。這樣的情況也導致明朝末年的農業生產力大幅下降,這也是造成明末政府無力抵抗外族入侵以及農民起義的重要原因。

在明朝是隻有極小部分自耕農完成了階級躍升,他們中的絕大部分是憑藉著科舉考試中第來逃離原階層的,他們並不能代表明朝自耕農的悲慘境地,當時的自耕農們整體上還是十分悲慘的。

在地主和高利貸雙重欺壓下,明末佃戶的悲慘生活

上面提到到了明朝末年的時候,大量自耕農將自己的土地出售給了地主,成為了地主的佃戶。但是他們的生活卻並沒有因為這樣的變化而得到改善,因為明朝末年的佃戶們受到了地主的層層剝削,並且飽受高利貸之苦。

在明朝末年,佃戶們受到地主的欺壓主要有兩部分,第一是地位的低賤導致的不平等。在明朝洪武年間朱元璋就下令佃戶在見到地主的時候無論年紀大小,都要向地主行長輩之禮。雖然相較於地位更加低下的佃僕,佃戶與地主之間並不存在主僕關係,但是身份的相對低賤依然會讓佃戶們的人格以及生產積極性受損。

農民身份的不斷降低,才是導致明政府滅亡的直接原因

為地主工作的佃戶

而地主對於佃戶們在經濟方面的壓榨才是明朝末年佃戶們悲慘生活的來源。按照明朝末年的生產力計算,在江南地區,一畝地的收成最多不過三石,最少的可能剛剛滿一石。在這樣的條件下,地主們還要向佃戶們索要高額的地租,最多的達到了一畝一石二三鬥,少的也有八九鬥之多。如此沉重的賦稅讓 這些佃戶們經常辛苦工作一年卻什麼也沒有剩下,甚至連基本的口糧都不能保證。此事在《日知錄》中有記載如下:

"佃人竭一歲之力,糞壅工作一畝之費,可一緡,而收成之日,所得不過數鬥。至有今日完租,而明日乞貸者。"

即使佃戶們的生活已經如此悲慘,地主們卻還是想方設法地加重對這些佃戶的剝削。其中最常見的手段就是在糧食的量具上做手腳。在他們向佃戶們收租的時候會使用大秤大斛,而在賣糧的時候則使用小秤小斛。這樣一來百姓們就平白無故地蒙受了損失。在當時安徽貴池縣,每畝地徵收地租二石,而且收米每石一百二十斤,賣米的時候每石只有九十斤了。這樣卑劣的行徑讓佃戶們本來就十分拮据的生活變得更加貧苦。

農民身份的不斷降低,才是導致明政府滅亡的直接原因

交易糧食的米斛

而這些佃戶們在地主的層層剝削之下生活難以為繼,就只能依靠高利貸來維持生活。當時發放高利貸的既有租給他們土地的地主,也有專門從事放貸的人員。這些高利貸的利息最高的甚至達到"輕則加三,重則加五"的地步。在沉重利息的壓迫下,不少佃戶只能出賣自己的自由成為佃僕,甘願成為"賤民",生活變得更加悲慘。

佃僕人權的喪失及其主要來源

上面提到佃戶們在地主以及高利貸的壓榨之下生活變得難以為繼,因此只能向地主出賣自己的人身自由,成為地主的佃僕來維生。佃僕與佃戶一樣,都是幫助地主們進行農業生產的農民,但是他們的地位卻是天壤之別,雖然佃戶的地位已經比較低賤了,佃僕比起他們卻更加卑微。他們不但會因為不遵從地主的命令被任意打罵,而且不能離開地主的管制與監視,徹底失去了自由。此事在《中國曆代契約會編考釋》中有如下記載:

"自後身秩下子孫永遠應付洪主婚姻、喪祭使喚,毋敢背義抵拒等情,子孫亦不敢私自逃居他處。"

而且佃僕需要繳納的地租往往比佃戶更加沉重,因為他們之中的大部分人都是因為欠地主高利貸或者其他原因成為佃僕的,因此其也不敢對地主的不合理要求提出反對。在明朝末年,除了因為欠債而出賣自由的人,還有幾種人會成為地主的佃僕。其中主要分成兩類,一類是因為"住主屋",即流民們來到新的地方,沒有居住的屋子,只能以成為佃僕的方式住在地主提供的房屋之中,而另外一種人則是因為"葬主山",即這些農民沒有錢埋葬自己的先人,在地主的幫助下安葬了先人之後,這些人也就成為了地主的佃僕。

從以上幾種佃僕的主要來源我們不難看出,在明朝末年十分嚴重的土地兼併之下,人民的生產生活都難以維持,僅僅是有個落腳的地方對一些農民來說都已經成為了奢求。而造成這一切的明政府最終被農民推翻也是他們自己埋下的禍根。

農民身份的不斷降低,才是導致明政府滅亡的直接原因

明朝農民賣身葬父


結語

明朝作為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由漢族人掌權的封建朝代,雖然其經濟發展的不錯,但是缺乏對底層人民應有的關懷。其政策大多傾向於保障皇親國戚以及地主階級的利益,而忽視了人民的基本需求。在長時間的橫徵暴斂之下,終於讓國家的統治根基自由民階級不堪重負,走到了崩潰的邊緣,在自耕農們紛紛成為佃戶的時候,明朝的統治也就進入了倒計時。

而在這樣的情況發生之後,明朝政府也沒有及時調整自己的政策,而是放任地主們對佃戶們進行嚴苛的剝削。而佃戶們在這種情況下只能選擇依靠高利貸來維持自己的生計。但是這樣的行為無疑是飲鴆止渴,他們在這樣的惡性循環之中只能依靠出賣自己的自由,通過成為地主佃僕的方式來求生存。這種出賣人權與自由的手段讓農民們失去了對生活的熱情以及對政府的信心。由自耕農到佃戶再到佃僕的身份下沉就是造成明朝政府崩潰的根本原因。



參考文獻

1《明史》

2《古今圖書集成·食貨典》

3《中國曆代契約會編考釋》

4《日知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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