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楊勝洲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一審判決

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楊勝洲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一審判決


近日,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楊勝洲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聚眾鬥毆罪一案經甌海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後依法宣判。
被告人楊勝洲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1.5萬元;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犯聚眾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與原犯開設賭場罪被判處的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0.5萬元並罰;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並處罰罰金5萬元。
來源:12309中國檢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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