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关于开展非法高利放贷、“地下钱庄”、暴力讨债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当前我区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方便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深入推进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将非法高利放贷、“地下钱庄”、暴力讨债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公告公布如下:

一、主要针对以下三大领域涉及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保护伞”进行重点排查和打击:

1.非法高利放贷:通过公司、企业等经济实体为掩护,以借贷为幌子,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借款合同或者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通过虚增债务、制造流水痕迹、肆意认定违法、胁迫逼债、虚假诉讼各种方式,非法侵占财物,巧取豪夺经济利益。

2.“地下钱庄”:不法分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跨境汇款、买卖外汇、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等违法犯罪活动,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借贷拆借、非法高利转贷、非法买卖外汇以及非法典当、私募基金等。地下钱庄属非法金融机构。

3.暴力讨债:以暴力、胁迫等方式追讨债务,涉及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行为;以辱骂、跟踪、堵门、静坐等方式,对债务人的心理造成恐惧、生活造成滋扰的行为;与借款人签订其所居住房屋的空白租赁合同,在不能偿还债务时强行驱赶,或组织严重传染病患者(艾滋病、肺结核等)居住其家中等暴力讨债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可采用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

光明区扫黑除恶办举报电话:0755-88211612

光明公安分局:0755-84468748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 662 办公室)

三、举报奖励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证据材料与调查处理结果相符合的程度,给予2000-100000 元的奖励。有特殊贡献的,视情提高奖励金额。

深圳市光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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