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广州旭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240家公司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穗税二稽罚[2019]9601号)。
据悉240家公司因在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为他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的规定认定为虚开,并根据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240家公司的虚开行为处以罚款,而240家公司都被税务机关处以5万元的罚款。
1.酒店管理公司48家;
2.广告类公司38家;
3.商贸类公司31家;
4.咨询管理类公司29家;
5.建筑工程类公司27家;
6.运输公司15家;
7.劳务公司14家;
8.科技类公司9家;
9.物业管理公司8家;
10.医药类公司6家。
此外,还有园林绿化、石油化工、租赁公司、机械设备、旅行社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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