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奇才,工控領域精英,貪汙獲罪,被構陷還是慾望使然?


科研奇才,工控領域精英,貪汙獲罪,被構陷還是慾望使然?

褚健,1963年生人,1978年考入浙江大學化工系工業自動化專業,1982年繼續在該專業攻讀碩士學位,1986年在日本京都大學學習,並於1989年1月獲博士學位,是浙大化工生產過程自動化及儀表專業的中日聯合培養第一人。1989年在浙江大學自動控制學科做博士後研究,1991年由浙江大學控制科學與工程博士後流動站出站,之後在浙大控制系任教,1993年晉升教授,1994年任博士生導師,1999年4月聘為"長江學者獎勵計劃"首批特聘教授。1993年浙江大學工業自動化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創建了中控科技的前身——浙江大學工業自動化公司,褚健是創始人之一。

從他個人的履歷上看,褚健絕對是個人才,15歲考入大學,30歲評為教授,還創建了中控科技集團,擔任總裁職位,年紀輕輕就成為了橫跨教育界、科學圈、商業圈的精英。

被舉報侵吞國有資產"一個億"

科研奇才,工控領域精英,貪汙獲罪,被構陷還是慾望使然?

2012年,一封匿名信舉報時任浙江大學副校長的褚健,舉報其利用公職貪汙。2013年10月18日,浙江省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貪汙罪對褚健立案偵查,次日以涉嫌行賄罪對其補充立案,並對褚健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2013年11月5日,褚健被逮捕。

離奇的是,褚健被匿名舉報後,調查組進駐浙大,查了他近兩個月,出具了34份審計單,但沒有他任何貪汙或轉移資產的報告。之後又發生過兩起大規模的舉報,然而仍然是沒有給出最終的審判結果。

直到2017年1月16日,一審判決其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之前收押的日子抵刑期,判完三天後刑滿釋放出來

在被關押的前三年半時間裡,褚健堅決不認罪,他認為自己問心無愧。但案件結果是檢方變更起訴,指控褚健涉嫌罪名由貪汙罪、挪用公款罪、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行賄罪、故意銷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罪等6項,變更為犯貪汙罪及故意銷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罪2項;涉案資金也由原來的1億3000多萬元變為238萬餘元。

褚健案件發生後,浙大800多名師生聯名上書為其喊冤

中控科技:曾寄予徹底打破歐洲品牌壟斷,改變中國市場格局的厚望

中控科技創始人之一褚健,前身由是浙江大學出資創建,後來由中控管理層以溢價20%的價格轉讓300萬股權給中控科技,也就是300萬的股權以360萬賣給了中控科技。中控科技後來發展迅速,從單一的流程工業自動化領域,拓展到智慧城市、數字醫療、機器人、建築技能等新興領域。產品從低端走到高端,從國內走向了國外。而且它成功打破了當時國內DCS系統被國外品牌壟斷的狀況。中控的發展出乎所有的預料,甚至被商務部列為禁止被外資收購的公司。當時轉讓的300萬股權後來市場價為數千萬之多。這是舉報中提到 "國有資產流失"指控的依據之一。

中控科技一度投入巨資研究工業控制系統的安全問題,主持制定了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EPA行業標準。2008年,國際電工委員會批准EPA為國際標準。這是中國自動化領域第一個國際標準。對標準最嚴格的德國,也將EPA納入國家標準。

科研奇才,工控領域精英,貪汙獲罪,被構陷還是慾望使然?

所以陰謀論觀點認為,褚健之所以被構陷,很可能是因為,西方國家不想看到自己壟斷的市場被中國人打破,因此利用中國的司法漏洞迫害褚健,並徹底毀掉中控科技。無論陰謀論是否成立,褚健被關押的10之久,正式中國工業控制發展最輝煌的十年,結果這十年在高端領域沒有一家是國產品牌,絕大部分市場被德國、美國等國際品牌壟斷。也是中國工控領域錯失的十年。

另外一位也是科研領域的翹楚,李寧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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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寧系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擔任中國農業大學農業生物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以下簡稱中國農大重點實驗室)主任、中國農業大學生物學院李寧課題組(以下簡稱李寧課題組)負責人,還擔任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課題等多項課題負責人,被告人張磊系中國農大重點實驗室特聘副研究員、科技部多項課題負責人。

同時,由李寧、張磊分別擔任總經理、副總經理的北京濟普霖生物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濟普霖公司)、北京濟福霖生物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濟福霖公司)作為其中某些課題的協作單位,也承擔某些課題。

吉林省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12月30日公開開庭審理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李寧及張磊貪汙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李寧同張磊利用其管理課題經費的職務便利,自2008年7月至2012年2月期間,採取侵吞、騙取、虛開發票、虛列勞務支出等手段,貪汙課題科研經費共計人民幣3756萬餘元。上述款項被李寧、張磊轉入李寧實際控制的公司佔為己有,並投資其他多家公司。

公開資料顯示,2006-2011年,中國農大和一家叫濟普霖的中外合作公司,合作的項目至少有21個,其中國家轉基因生物新品種培育重大專項最多,有5項,這由國務院在2008年7月的常務會議上審議通過的科研項目,總投入逾200億,跨度12年。李寧是該重大專項的副總工程師。

科研奇才,工控領域精英,貪汙獲罪,被構陷還是慾望使然?

工商資料顯示,濟普霖成立於2005年4月,是一家中外合資企業,註冊資本3333萬人民幣。最初的股東有兩個,分別是李寧和香港商人黃中石。李寧入股的並非現金,而是一項估值1833萬的非專利技術:人乳鐵蛋白基因全序列及其調控元件。

李寧案發當初,有報道稱"包括李寧在內的7名教授,弄虛作假套取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資金涉嫌2500多萬元"。在李寧被捕4年多期間內,該案分別於2014年12月23日、2015年1月26日兩次移送吉林省松原市檢察院審查起訴,在2015年8月20日、21日於松原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後,近3年時間裡,此案再無任何下文。

2020 年 1 月 3 日,吉林省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李寧及同案被告人張磊貪汙一案,對被告人李寧以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對被告人張磊以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對貪汙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筆者按:

中國一度提出過,產學研一體化,寄希望於科研成果能迅速產業化產生效益,目的在於推動科學研究的實用性,但從褚健案到李寧案可以看出,如果把控兩者之間的利益輸送及關聯交易關係以及知識產權歸屬等問題理不清楚,應當慎重。尤其是科研人員本來就應該本著創造成果的使命,如果牽扯太多額外的利益,絕對不是什麼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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