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匪、官,魯迅用這三個字總結社會和人的本質,一針見血

在《學界的三魂》中,魯迅先生說中國有三種魂靈:官魂

匪魂民魂。雖然他又謹慎地加了句“因為我的見聞很偏隘,所以未敢悉指中國全社會,只好縮而小之曰學界”,但他的三魂之說實則已道破社會和人的本質。

民、匪、官,魯迅用這三個字總結社會和人的本質,一針見血

值得注意的是,官、匪、民是歷史中長期存在的三種人,但官不一定擁有官魂,匪不一定擁有匪魂,民不一定擁有民魂。比如堯舜為天下之主,但他們並不貪戀權勢及以權謀私,所以不能說他們擁有官魂。比如宋江雖然為匪首,但他卻一心想著被朝廷招安,所以不能說他擁有匪魂。比如孟子就提出了“民為本”的思想,但中國古代的民卻並不具備民魂,即使到了現代,很多人依然不具備民魂。

何謂民魂?筆者認為,民魂就是一個普通社會成員作為普通人在社會中的一種生存意識;它尋求發展、謀求福利但並不建立在試圖統治他人或危害他人利益的基礎之上。中國古代社會中的民為何沒有民魂呢?這不僅因為思想落後,還因為缺乏發展空間。因此,在天平盛世民幻想著做官,在亂世就被逼得做匪。而如何更好地做民,卻根本不在民的考慮範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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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自己不考慮如何更好地做民,只有把希望寄託於官和匪了。但官和匪除了世襲的之外,往往就是由不想做民的人變成的,他們又怎麼會去替民思考如何更好地做民呢?因此,中國古代只存在兩個時代:一個是暫時做穩了奴隸的時代,一個是想做民而做不成的時代。至於民該如何更好地做民的時代,直到19世紀末、20世紀初才揭開序幕。

魯迅並不是這一偉大歷史進程中唯一的一個,但無疑是極為重要的一個。魯迅雖然做了十多年的官,但他並非是為了做官而做官的,要不然他就不直接頂撞幾任上司了。豐厚的報酬(300大洋)或許是魯迅堅持做官的原因之一,但最主要的原因應當是社會教育司的工作有助於喚醒民魂。在魯迅擔任社會教育司官員的過程中,他參加了漢字注音方案的研討、主持了京師圖書館的搬遷、參與制定了書籍出版標準及小說發表標準(對新文化運動的順利展開應當有一定幫助)等,這些都是有助於喚醒民魂的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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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一八”之後,魯迅則徹底成為了一個純粹而獨立的民。值得注意的是,在當時和後世都有人試圖將魯迅包裝成偶像,但魯迅從不希望別人把自己當成偶像、導師及權威。同時,魯迅雖然對社會黑暗面發起了猛烈的進攻,但他從未想過要顛覆或取代當時的政權。魯迅走的是一個普通知識分子的道路、一個普通社會公民的道路。魯迅是一個純粹而獨立的民,同時他還希望喚醒其它麻木而不自知的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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