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事實勝於雄辯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二一年十一月四日《晨報副刊》,署名風聲

魯迅:事實勝於雄辯


西哲說:事實勝於雄辯。我當初很以為然,現在才知道在我們中國,是不適用的。


去年我在青雲閣的一個鋪子裡買過一雙鞋,今年破了,又到原鋪子去照樣的買一雙。


一個胖夥計,拿出一雙鞋來,那鞋頭又尖又淺了。


我將一隻舊式的和一隻新式的都排在櫃上,說道:


“這不一樣……”


“一樣,沒有錯。”


“這……”


“一樣,您瞧!”


我於是買了尖頭鞋走了。


我順便有一句話奉告我們中國的某愛國大家,您說,攻擊本國的缺點,是拾某國人的唾餘的。試在中國上,加上我們二字,看看通不通。


現在我敬謹加上了,看過了,然而通的。


您瞧!


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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