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壁虎”金平县两男子受审

非法收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壁虎”金平县两男子受审

案件中被买卖的“大壁虎”

“大壁虎”能买卖吗?答案是不能!3月7日,记者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法院获悉,当地一男子姜某向越南籍男子购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蛤蚧(“大壁虎”),并出售给另一收购草药的男子黄某,两人行为均已触犯刑法,目前该案进入开庭审理阶段。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保护它们就是保护人类自己。金平县位于云南西南边陲,接壤越南,涉野生动植物犯罪、偷越边境等跨境违法犯罪屡屡出现。经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10月,被告人姜某为了谋取利益,向越南籍男子购买了两只装在竹筒里的蛤蚧,并将两只蛤蚧出售给收购草药和农产品的被告人黄某,黄某售卖过程中被金平县林业站工作人员在巡查过程中查获。

经鉴定,被查获的两只蛤蚧活体,又叫大壁虎,中医认为它有一定的药用价值,因此长期以来遭到滥捕。由于现存的野生蛤蚧数量已经非常稀少,被国家列为了二级保护陆生动物。

因为贩卖野生蛤蚧的利润不菲,现在还在有人铤而走险出售蛤蚧,花鸟市场、公路沿线,都是这些不法商贩经常出没的场所。两名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应当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如今正值防疫期间,金平法院此前通过邮寄方式向被取保候审的两名被告人送达了庭前材料并核实被告人在开庭前无外出情况,开庭时再次对被告人进行体温测量,测量结果无异常。审判员、公诉人、被告人及值庭法警佩戴口罩进入法庭。

庭审开始后,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被告人在最后陈述阶段均表示认罪悔罪,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合议庭将在充分评议后择日进行依法宣判。

为继续加大“云南省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开展,金平县各司法职能部门将通力协作继续做好打击跨境涉野生动植物犯罪,增强边疆群众对野生动植物犯罪的法治意识,为边疆生态环境保护落到实处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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