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劉雲晨決定逮捕

"山西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劉雲晨決定逮捕

3月9日,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向社會發布信息,日前,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劉雲晨作出逮捕決定。

據悉,山西省呂梁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劉雲晨(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山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山西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劉雲晨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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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寫:山西晚報全媒體記者 辛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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