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沒水泥,為何明城牆能穩如泰山600年?材料現代人都捨不得用

明朝時特別重視修建城牆的質量,尤其是對磚的燒造,質量要求很高,要求磚敲上去音清聲亮,斷之無孔,並且磚上要刻有銘文,上面有製作商或工匠的名字。而磚窯一般沿江而設,便於運輸,如靈山江畔的方坦村就有明代磚窯遺存,生產的磚質量上乘。明朝官府執行更嚴厲的責任負責制:“物勒工名,以考其誠,功有不當,必行其罪”。“物勒工名”源於《周禮·考工記》,相當於現代的“質量追溯制”。為確保工程質量,上到監管者,下到窯場的燒磚匠,把相關人等的名字都刻在建築材料上,以示“背書”。中間哪個環節出問題,這套監工體制就會發揮作用,誰沒做好一目瞭然,直接責任到人。

不只是建築材料質量管控非常嚴格,在施工過程中,官府也常隨機抽查,看有沒有偷工減料,以次充好,或不合“程式”。若有不合格者,當場問罪。在塗傑的《建龍游城記》中,有這樣的記載:“遂申畫飭規,戒成程工,及克底厥績焉。”還有史料記載,朱元璋經常跑到南京城牆工地去檢驗工程質量,曾出現“築築者於垣中”,即把嚴重違反者當作材料給砌到城牆裡去,以此殘酷手段確保工程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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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塊明城牆磚上有如此多的信息

磚長41釐米,寬20釐米,厚11釐米,重15.6公斤。磚文位於一側,“南康府提調官通判趙斌、司吏遊清,都昌縣提調官主簿房秉正、司吏張伯行,總甲葉勤、甲首魏詵,小甲汪中,窯匠餘名,造磚人夫戢原”。

出現在城磚銘文上的監製人員官職有提調官、通判、主簿、司吏;在其之下,有總甲、甲首、小甲等;再接下來是窯工和燒磚人夫。城磚上的銘文落款竟達11級。尚若城磚質量不過關,按名追責,輕則罰以重新燒造,重則被判罪,乃至殺頭。正是在這種嚴酷的“責任制”下,保證了明城牆的高質量。經科學檢測,城磚抗壓強度達到每平方釐米100至150公斤之間,高於當代磚。

通過城磚銘文,可以看到一些明朝行政管理制度。通判,相當於州府副長官,六品,在州府的長官下掌管糧運、家田、水利和訴訟等事項,對州府的長官有監察的責任。主簿,是各級主官屬下掌管文書的佐吏,九品。司吏,古代官衙中負責辦理文書的小吏。而裡甲制度,一直是明王朝控制遼闊農村地區的一項基層行政組織制度,它在徭役徵發中,是直接的實施機構。

裡甲制是從何時開始的?一直沒有確切答案。但是,這塊城磚上面記載有總甲、甲首等人的名字,並有“南康府提調官通判趙斌”的銘文,而在《南康府志》中,則記有“通判趙斌,洪武十一年在任…”說明此塊城磚於洪武十一年前後燒製,同時,也說明裡甲制度的實行,不會晚於洪武十一年。

另據江西九江藏友張先生提供的資料顯示:房秉正於明洪武元年至洪武四年任都昌縣提調官主簿。由此可推斷,裡甲制度應在洪武初年施行。這些普通造磚工匠恐怕沒有想到,他們雖人不見經傳,出身卑微,但他們的名字卻流傳於世六百多年,永垂青史,成為明城牆歷史文化遺產價值的重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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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城牆之所以堅固,不僅是因為嚴格的質量保證體系,還有特殊的原材料。這一種材料,連現代人都捨不得用,那就是糯米,雖然當時沒有水泥混泥土,但由糯米、熟石灰和石灰岩混合製成了特殊的混凝土,變得十分黏稠,是主要的黏合材料,使得明城牆的磚石百年來不會變質損壞。對此,明代《天工開物》一書記載:用以襄墓及貯水池則灰一分入河砂,黃土二分,用糯米、羊桃藤汁和勻,經築堅固,永不隳壞,名曰三合土。

眾所周知糯米是一種糧食作物,還是非常有營養的糧食。現今肯定是捨不得將糯米用於城牆築造中。
明城牆的規模不小,也可以得知當初為了修築城牆,用了不少糯米作物,給老百姓造成了很大的壓力,事實上糯米用於建築便不是從明代開始,可追溯至1500年前,建築工人將糯米和熟石灰以及石灰岩混合製成漿糊,稱之為“糯米砂漿”,主要用於建造陵墓、寶塔、城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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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國時期群雄逐鹿,匈奴人赫連勃勃建立大夏國,定都統萬城,公元413年以叱幹阿利為將作大匠,發夷夏十萬人築成,取“統一天下,君臨萬邦”之意,名為統萬城。統萬城即是用這種糯米砂漿所制,所以遺址能保存至今。統萬城在今天的陝西靖邊縣紅墩界鄉白城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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