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說服”老人把房產留給他,以為萬事大吉,誰知“丟”了大半


兒子“說服”老人把房產留給他,以為萬事大吉,誰知“丟”了大半

【1】沒經營好的一家人

覃阿姨家就一個兒子。

覃阿姨沒什麼“文化”,不到20歲的時候就進了一個紡織廠當工人。在工作的時候,經人介紹,認識了同廠當工人的愛人。倆人結婚沒多久就有了孩子。

那個時候,好多在廠子工作的工人,都是“三班倒”。為了照顧孩子,覃阿姨把自己的母親接了過來幫忙帶孩子。

兒子慢慢長大上學了,學習不太好。覃阿姨和愛人又“水平有限”,想指導也指導不了。所以,多數情況下都是以教訓為主,很少“教育”。這種對待孩子的態度,造成孩子從小就很叛逆,對父母不太親。

為了能幫孩子學習,覃阿姨利用業餘時間讀了很多書,也在單位的安排下上夜大“補”了一個學歷。從她的內心裡,還是把孩子們放的很重,一個是希望能多給孩子一些學習上的指點,另外一個也是想著給孩子做個學習的榜樣。

覃阿姨幼年喪父,還有兩個哥哥。兄妹三人的感情特別好。大哥比覃阿姨大了七歲多,覃阿姨還不太懂事的時候父親就沒了,從小在母親和兩個哥哥的呵護下長大,真像俗話說的那樣:長兄為父。兩個哥哥家有了孩子之後,覃阿姨對這些孩子特別好,也有報答哥哥們“養育之恩”的成分。兩個哥哥的孩子,對這個姑姑都特別喜歡。

這種行為造成了覃阿姨兒子內心的嫉妒:自己的親媽,對別人家的孩子都比對自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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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讀完職中就參加工作了。工作之後,兒子的感覺就像是“逃”了出來,終於沒人管教。剛步入社會的頭些年,到處混。

覃阿姨和愛人之間談不上多恩愛。就是到了該結婚的年齡了,別人幫忙介紹一下,看著對方差不多就結了,沒那麼多前期談戀愛的過程,所以說感情基礎不太深。一家三口人,也就是組合到了一起,要說“擰成一股繩”,還差距不小。

這種家庭情況,也註定了不會有太多幸福,也沒多少財產。覃阿姨和愛人就一套幾十平米大的房子,稍微有點存款還是省吃儉用攢下來的。兒子參加工作之後,自己一個人吃飽了全家不餓,自顧自的。

兩位老人也很無奈。家裡底子本來就薄,後期又沒有經營好。

一家人就是在這種關係中,一起渡過了幾十年。

【2】兒子提出贍養老人的條件

從工人崗位退下來之後,覃阿姨和愛人休息在家。長時間的作息時間不規律,加上在廠子裡的工作環境,倆人身體都不太好。平時有個什麼事兒,都是老倆自己解決。實在沒辦法給兒子打電話,兒子基本上也很少管。為此,不得已的時候,覃阿姨總麻煩兩位哥哥家的孩子。

有時候想到這些,覃阿姨就很心酸,甚至有些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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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阿姨的愛人先走了。

本來有什麼事兒倆人還能相互幫助,現在就剩下一個人,而且年齡越來越大,今後身體上的問題肯定越來越多,自己兒子一天到晚吊兒郎當,總不能老是靠著別人家的孩子。

為這件事,覃阿姨跟兒子談過好幾次,不過也都沒什麼結果。兒子不是“打哈哈”,就是說不了兩句就算了。

覃阿姨甚至想過把房子賣了,自己住到養老院去。誰知諮詢過後才知道:房子根本賣不了。愛人走之後,房子裡面有1/4的繼承權是歸了兒子。要是想賣,得先辦理個繼承的手續。估計這個事兒就能被兒子“卡”住。

根據自己現在的這種家庭情況,覃阿姨問了很多朋友,大家給出的建議都不太一樣,讓覃阿姨更加不知所措。

有一天,兒子過來了,說找覃阿姨有些事情要說:

“媽,我也考慮過你的事情。我反思了反思,之前我有些地方,做的確實不太好。

我想這麼著,我爸這也走了,你一個人無依無靠的。你就我這一個兒子,我養你,你把房子過戶到我名下吧。”

覃阿姨雖說心理上特別渴望兒子能多陪在身邊,但是經過這麼多年下來的表現,今後兒子能對自己怎麼樣,她自己心裡都打問號。按照之前的行為,把房子給了他,自己恐怕餘生就真的什麼都沒了。

【3】“討價還價”,口頭達成一致,行動不改

覃阿姨沒答應。兒子氣呼呼的撂下一句話就走了:

“不讓我養你,還能指望誰?你們的房子遲早不還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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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阿姨有幾個很要好的老夥伴。大家一起聊天的時候說起這件事兒了,一個老夥伴氣呼呼的說:“別給他,就算死了也不給他。”

雖然一句無關痛癢、痛快痛快嘴的牢騷話,卻讓覃阿姨突然意識到點兒什麼……

覃阿姨把兒子叫過來了:

“這麼著。房子現在過戶給你,我不同意。

我這麼想的,如果你要孝順,今後我走之後,再把房子全給你。你要是不放心,我寫個字據。”

兒子反問了一句:

“媽,咋叫孝順、咋叫不孝順呢?再說,房子不留給兒子,還能給誰?你想的真夠多的。

這麼著吧,你也別瞎琢磨,我也不惦記你們的房子。有時間我多過來看看你,如果我不在,有個什麼事兒隨時打電話。”

話是這麼說,覃阿姨似乎也看到點兒曙光,母子似乎口頭上達成了一致。

但是隨後的行動上,兒子“一如既往”,可能在他心裡,真覺得爸媽的房子跑不出手。

好幾次有事情,覃阿姨不得不麻煩自己的侄子、侄女。她的兩個哥哥實在看不過去,要找覃阿姨的兒子談談,兒子也是一副無所謂的態度。

【4】財產“跑出去”一大半兒

積勞成疾,再加上心病,覃阿姨不到70歲那年,也過世了。

辦理完後事,覃阿姨的二哥先找上門來,問他這個外甥:

“你媽走了,你有什麼想法?”

覃阿姨的兒子看了一眼二舅,說道:

“沒啥想法。我媽這後事也處理完了,回頭我把他們的物品好好整理一下,把這個房子過了戶。”

二舅反問道:

“你覺得你過的了戶麼?”

覃阿姨兒子沒反應過來,愣了一下說道:

“為啥過不了?我爸媽都不在了,就我一個兒子,不是我的還是誰的?難不成你們還想搶?”

對於這個外甥這種“無知者無所謂”的人來說,二舅也早見怪不怪了:

“我們不搶,但是你過不了戶。

今天我告訴你件事,你媽生前寫過一份遺囑,放我這裡了。今天我把她的意思給你念念,你好好聽著。

‘如果我去世了,房子裡我的份額、以及我繼承的份額,都由我的兒子全部繼承’。

這句話能聽懂不?”

覃阿姨兒子聽著,大概意思是聽懂了:不還是全給我麼?兒子不是就指的我麼?

二舅接著念:

“別急,後面還有:

‘如果我的兒子不贍養我,上述份額,該由我的侄子和侄女繼承,各自繼承50%。’

這句話明白不?你媽一直到走,都幻想著你能好好待她。所以,她的財產分配,還是先考慮的是你。但是你沒做到,這部分財產就變成你表哥、表姐的了。明白了不?你表哥、表姐伺候的都比你多!”

兒子還是懵的狀態,問了一句:

“那是多少啊?”

二舅告訴他:

“四分之三吧,也就一半兒多。

你知道為啥你還有四分之一麼?那是你爸留給你的。要是你爸也提前這麼考慮,你一分錢都沒有!”

兒子“說服”老人把房產留給他,以為萬事大吉,誰知“丟”了大半

(備註:以上涉及到遺囑內容的文字,僅為表達意思之用。真正在遺囑書寫中,規範格式不能這麼闡述)

【5】結語

至於後續是什麼結果,這裡不多講了。遺囑是合法有效的,即使鬧起官司、覃阿姨的兒子就算不認,也贏得不了官司。

這個事情,是針對子女不太孝順的家庭,講述未來遺產如何分配的問題。基本觀點就一個:誰孝順,就留給誰

通過這個事情,今天想要跟大家分享一個知識點:覃阿姨寫的那份遺囑,叫“附條件遺囑”。

如覃阿姨的二哥所言,她一直期盼著兒子能好好善待自己。所以,依然優先會分配給兒子。但是,是有條件的:如果兒子不贍養,那麼財產就分給別人。

這就是附條件——滿足了條件,才會分得相應財產;如果不滿足條件,就不能分得。

條件的設定完全可以依據訂立人自己的意願,當然前提是要合情、合理、合法。覃阿姨提出的條件,一點也不過分,其實真正做到並不難。

有些老年人,本來訂立遺囑把財產給到自己的孩子,結果孩子不養,等老人想修改遺囑的時候已經無法訂立了。類似這種情況,都可以考慮採取“附條件遺囑”的形式,把一些需要達成的條件放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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