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19-09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华融华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华侨”)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0,811,64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截至日前,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收到华融华侨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融华侨持有公司股份98,735,363股(占公司总股本9.13%),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华融华侨未减持公司股份。

根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18)沪02执528号之五号《执行裁定书》,解除对被执行人贵州外滩安防设备有限公司持有的5,312,500股雷科防务(证券代码:002413,流通股)股票的冻结,并将上述股票作价人民币3,221万元,交付申请执行人华融华侨抵偿相应的债务,上述股份于2019年11月27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过户完成后,华融华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93,422,863股增加至98,735,363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华融华侨的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融华侨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

3、公司将持续关注华融华侨减持计划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华融华侨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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