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內部的道路,該誰去修?

我們那兒村的路,從我記事起,就是泥巴路,晴天一身土,雨天兩腳泥,十分的難走。

記得上學的時候,下雨天都是車騎人,自行車根本無法走,也就是我們村地路,制約了我們村的發展,種上經濟作物,人家便宜也不去我們村收啊,首先,路不行,車進不去,需要人力搞出來,但現在人工工資高啊,僱人就要賠錢啊,還有就是耽誤時間,所以,人家都不願意去我們村收東西。

我從小就不懂,這路為啥沒人修啊?但農村公路歸誰修那?

《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4號規定誰修那?我們來看看一下啊。

第一章,第五條,第五條

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落實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建設的主體責任,對農村公路建設質量、安全負責,落實財政保障機制,加強和規範農村公路建設管理,嚴格生態環境保護,扶持和促進農村公路綠色可持續發展。 鄉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鄉道、村道建設管理工作。 村民委員會在鄉級人民政府的指導下,可以按照村民自願、民主決策的原則和一事一議制度組織村道建設。

大家看出來了嗎?按照村民自願、民主決策的原則和一事一議制度組織村內道路維修,但關鍵是錢誰出那?

第三章,第十五條,

農村公路建設資金應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列入地方各級政府財政預算。農村公路建設應當逐步建立健全以財政投入為主、多渠道籌措為輔的資金籌措機制。鼓勵採取農村公路資源開發、金融支持、捐助、捐款等方式籌集農村公路建設資金。

第三章,第二十條

農村公路建設不得增加農民負擔,不得損害農民利益,不得采用強制手段向單位和個人集資,不得強行讓農民出工、備料。

大家看明白了嗎?這惠民工程需要財政出,而不是強行讓老百姓出啊。歸根結締的講,解決從村民家門口到村內主要道路的硬化連接問題,需要村幹部向上級反映,要求政府財政出錢對農村街巷進行硬化,這樣才能解決老百姓的實際問題,才能讓老百姓出門方便,才能讓老百姓種的作物能賣出去,才能幫助老百姓脫貧致富。

大家覺得我說得對嗎?歡迎大家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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