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的稿酬賬:延安時期,用之於民

毛澤東的稿酬賬:延安時期,用之於民

毛澤東伏案寫作

稿酬是毛澤東最大的“私產”。現有文獻證實,他從1936年延安時期開始拿稿費,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時期停止拿稿費,歷時30年,其中的萬千變化,既折射出一段厚重的歷史,也展示出毛澤東大公無私的品格及其濟親濟友濟天下的性情。

沒有正式建立“毛澤東稿酬賬”之前,比如延安時期的稿酬收支,只能通過相關文獻資料來核實。那些賬其實也記在了很多人的心裡,並載入了歷史。

紅軍長征到達陝北後就實行了稿酬制度。據孫國林《延安時期的稿費制度》一文記載:1936年8月中央決定出版《長征記》,徵稿信說:“來稿請於九月五日以前寄到總政治部。備有薄酬,聊致謝意。”1936年10月28日,中國抗日紅軍總政治部發布《〈紅軍故事〉徵文啟事》:“為著供給紅軍部隊的課外教育材料,為著宣傳紅軍的戰鬥歷史,特決定編輯《紅軍故事》叢書。每稿至多不超過二千字……來稿採用後,酌致現金或物質報酬。”1937年5月10日,中央軍委主席毛澤東、總司令朱德,聯名發出《中央軍委關於徵集紅軍歷史材料的通知》也明確說:“一切創作稿件和紀念品,送來經採用後,均給以五角至二十元的現金酬報。”

這些史料證實,延安時期為了鼓勵人們收集長征史實,更是為了留住歷史並創造歷史,就開始實施“現金或物質報酬”相結合的稿酬制度了,也逐步完善。1939年1月22日毛澤東致周揚的信中透露了準確的稿酬標準:“備有稿費(每千字一元五角),當分致你與李、和三同志,借表酬勞之意。”證實此時的稿酬制度已經按千字計算了,跟後來的稿酬制度基本一致了。

1941年9月10日,毛澤東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作《反對主觀主義和宗派主義》報告,在談到稿酬問題時,強調要按質按需來定標準:“對研究實際問題的文章,要多給稿費。能使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教員,才算好教員,要多給津貼。”如此推測,從此以後的延安稿酬標準會有所提高。

稿酬制度對毛澤東這位筆桿子影響很大,尤其是在那個艱辛的年代,這份不菲的稿酬收入足讓他對窮苦親朋從“愛莫能助”到“樂善好施”,這也可以從毛澤東取得稿酬前後的信件中得到證實。

1937年11月27毛澤東給表兄文運昌的信中尚言:“道路甚遠,我亦不能寄旅費。在湘開辦軍校,計劃甚善,亦暫難實行,私心雖想助兄,事實難於做到。前由公家寄了二十元旅費給周潤芳,因她系澤覃死難烈士(澤覃前年被殺於江西)之妻,故公家出此,亦非我私人的原故,敬祈諒之。”信中的“不能寄旅費”說明此時的毛澤東囊中羞澀,無力接濟表兄;尤其是解釋“二十元旅費給周潤芳”是公家所寄,清楚地表達出自己愛莫能助的態度——這都是由他當時的經濟條件決定的。

在1938年5月26日給堂兄毛宇居的信中,毛澤東就能掏錢接濟家鄉的侄子毛楚雄(毛澤覃的兒子)了:“楚雄等已寄微款,爾後可略接濟一點,請督其刻苦節省。”信中的“微款”說明錢數不多,也證實毛澤東此時的手頭並不多麼寬裕,所以強調“請督其刻苦節省”。從這封信中也可以看出,從韶山走出來的毛澤東,跟任何一個故鄉的兒子一樣,一旦自己的經濟寬裕一點點,就竭力接濟故鄉更困難的親人,這是家風,也是鄉情,更是文化,從中可以看到毛澤東最平凡的一面。

兩年後,1939年11月5日毛澤東給他湖南省立第一師範學校讀書時的同學林中鶴的信中,就能寄上百元了:“寄奉百元,聊佐薪水,為數甚微,將意而已。”信中儘管有“為數甚微”的客套,但從中也能感受到毛澤東“濟人於危艱”的舒暢心情。

此時的毛澤東已在延安窯洞完成了《實踐論》(1937年7月)、《矛盾論》(1937年8月)和《論持久戰》(1938年5月)等偉大著作,這些著作的發表和大量印行,就算按千字一元五角計算,也是一筆不小的收入,何況毛澤東也經常給延安的各種報刊寫文章。而《改造我們的學習》(1941年5月)、《整頓黨的作風》(1942年2月1日)、《反對黨八股》(1942年2月8日)、《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1942年5月)等等大作的陸續發表,加上延安稿酬標準陸續提高,無疑保證了毛澤東稿酬的來源和數目。

毛澤東的稿酬賬:延安時期,用之於民

毛澤東著《實踐論》、《矛盾論》

接濟革命烈士的親屬是毛澤東稿酬的重點支出項目,只要他知曉,就想方設法寄錢解困,甚至通過地下黨這條線路轉寄款項。比如毛新梅烈士,他“是毛澤東親手建立的韶山黨支部的成員之一,1927年6月被敵人殺害,成為韶山第一個為黨捐軀的烈士。他的妻子沈素華時年36歲,帶著毛特夫、毛慎義、毛雪華等好幾個孩子,生活極其艱難。毛澤東在延安得知毛新梅犧牲後,便通過地下黨寄錢給沈素華,接濟他們母子的生活。”

武文笑在《毛澤東自費資助烈士家屬》一文列舉的很多實例,證實毛澤東從延安時期就開始用稿酬資助烈士家屬了:“他這位極重情義、與人民群眾同呼吸共命運、同甘苦共患難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樂善好施者,經常情牽烈士家屬並慷慨解囊動用自己的稿費資助這些烈屬,少則百元或三五百元,多則上千元,其間發生的故事也不勝枚舉。”

支持延安的各項文化活動也是毛澤東稿酬支出的又一大項,僅李賢哲《延安時期毛澤東的稿費用途》一文就列出多筆資助款,列示如下:

1938年7月,毛澤東從自己《論持久戰》稿費中拿出300元大洋,給民眾劇團購置設備;

1939年3月為支持創辦延安中國女子大學,捐助100元;

1939年9月為支持籌建陝甘寧邊區醫院圖書館捐款100元;

1939年11月為烽火劇社捐款200元;

1940年,延安各界紀念“五四”青年節籌委會發起有獎徵文,毛澤東慷慨解囊捐贈300元做獎金;

1941年8月為邊區教育廳舉辦的小學教師暑期講習班,捐款400元……

這些捐款又是不勝枚舉。

毛澤東的稿酬賬:延安時期,用之於民

1938年春,毛澤東在延安窯洞撰寫《論持久戰》

毛澤東的稿酬收入奠定了他樂善好施的經濟基礎,在那個困難時期,也惠及身邊的眾多同志,只要誰有事,他必動用稿費慷慨解囊。比如軍委機要處代處長黃有鳳的婚事就是毛澤東用200元稿酬操辦的。據黃有鳳《在毛主席身邊的日子》一文記載:“赴任前毛主席還有點不大放心我的婚事,指著旁邊的葉子龍秘書說:對黃有鳳的婚事,你們要成立個促進委員會,促進促進!葉子龍後來真的成立了一個‘促進委員會’,大家輪番做雪明的思想工作,最後終於使小趙放棄了‘約法三章’,同意近期結婚。最後商定婚禮於(1941年)10月10日晚飯前舉行,地點選在毛主席住處的院子裡。我倆的婚禮是毛主席用稿費籌辦的。應邀參加婚禮的貴賓都是毛主席親自下請帖請來的。”

毛澤東十分清楚自己文章的來源,曾說過“所謂的好文章,都是在鬥爭的實踐中逼出來的。”逄先知在《毛主席和他的秘書田家英》一文更清楚地記載:“毛主席從來沒有把毛選的著作看作僅僅是他個人的東西,而看作是群眾智慧的集中。他說:毛選怎麼是我的!這是血的著作……毛選裡的這些東西,是群眾教給我們的,是付出了流血犧牲的代價的。又說:1921年建黨後,經過了14年,犧牲了多少黨員、幹部,吃了很多苦頭,才懂得了如何處理黨內關係、黨外關係,學會走群眾路線。不經過那些鬥爭,我的那些文章也寫不出來。”

也正是基於這種清醒認識,毛澤東對自己的稿酬所堅持的態度是堅定的:“這個稿費,都是從老百姓那裡來的,是黨的稿費、人民的稿費,是做事情來的,要取之於民、用之於民。”這個原則不論是在延安時期,還是新中國成立後,都雷打不動——將他的稿酬用於濟親濟友濟天下;唯一不同的是,新中國成立後,毛澤東的稿酬就專門建賬管理了,每一筆收支也都有案可稽。

參考文獻:

[1]孫國林.延安時期的稿費制度【J】.上海:黨政論壇,2008年第22期

[2]武文笑.毛澤東自費資助烈士家屬【DB】.北京: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3]李賢哲.延安時期毛澤東的稿費用途【DB】.北京:人民政協網

[4]毛澤東書信選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中國人民解放軍出版社重印),1984:1.

[5]李敏、高風、葉利亞主編.真實的毛澤東【M】.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9:4.


作者:葛長銀,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會計系

網編:侯潔英

監製:方丹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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