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 南昌:已婚女子假冒他人身份,與男子登記結婚騙彩禮被判刑


南昌:已婚女子假冒他人身份,與男子登記結婚騙彩禮被判刑

女子隱婚詐騙3萬餘元獲刑

南昌:已婚女子假冒他人身份,與男子登記結婚騙彩禮被判刑

新法制報訊 李鳳 龔雪蓮 記者程愛娣 實習生王白如報道:女子隱瞞自己已婚事實,假冒他人身份騙取彩禮錢。近日,南昌縣法院依法審理了一起詐騙案,判決被告人蒙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2012年10月,女子蒙某隱瞞自己在貴州已有家室,假冒他人身份,與南昌男子龔某登記結婚,並由假冒蒙某二姐的郭某收取3.6萬元彩禮錢。蒙某與龔某共同生活一個月後即離家出走,並以已經懷孕需要營養等理由繼續騙取龔某1900元。後蒙某便與龔某失去聯繫。

2018年9月10日,被告人蒙某被抓獲,因尚在哺乳期,南昌縣公安局依法對其取保候審。

2019年8月30日,被告人蒙某向被害人龔某家屬積極退賠1萬元並取得諒解。

南昌:已婚女子假冒他人身份,與男子登記結婚騙彩禮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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