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 浪莎股份涉“傳銷”業務公告澄而不清 多個親歷者稱血本無歸

中國網財經12月13日訊 (記者 裡豫 趙戎 楊濱宇)12月6日,上市公司浪莎股份(600137.SH)發佈澄清公告,稱浪莎股份未參與涉嫌“傳銷”的相關業務。然而記者調查到的事實顯示,浪莎股份與大股東浪莎集團及關聯企業在股權及業務等方方面面的密切關係無法撇清。而多名捲入到浪莎涉嫌“傳銷”業務中的投資人血本無歸也是不爭的事實。

會銷氣氛熱烈 集體被忽悠“入套”

舉報人沈女士(化名)向記者講述了她被浪莎集團忽悠“入套”的過程。沈女士此前從事銷售行業,2016年9月,在朋友的熱情介紹下她前往義烏參加了一期浪莎E+生活館的推介會。會上,浪莎集團的推介者介紹了主打產品——美體內衣。據稱這種看上去和市場上其他內衣並無明顯差異的內衣具有內在調理和外在塑形功效,所以定價為5000多元一件。

如何能以5000多元的價格將內衣銷售出去呢?推介者教授了三級分銷與8層8代累計提成的模式(該模式詳情參見本網12月5日報道《“襪王”浪莎轉型涉嫌傳銷 上市公司業績或靠此支撐》),並描繪了一些“激動人心”的成功案例——大多數參會者並不能清楚地意識到,這種方式正是“傳銷”的典型模式。

據沈女士介紹,在會上推介者告訴大家,支付6萬元代理費便可擁有在代理區獨家開設浪莎E+生活館的資格,同時可享受終生3.8折進貨優惠。此外,由於名額十分搶手,還需支付1萬元保證金,承諾在規定時間內讓生活館正式運營起來。在推介者的“煽動式”介紹和部分參會者的“積極響應”下,現場氣氛極其火熱!包括她在內的許多參會人都“熱血上頭”,十分踴躍地現場支付了6萬元代理費與1萬元保證金。隨著加入的人越來越多,代理費竟然水漲船高,漲到了18萬。

值得注意的是,代理費與保證金的收款賬戶均是名為“翁關榮”的私人銀行賬號。翁關榮是浪莎品牌創始人三兄弟中的一位,目前的身份是浪莎集團的股東。據沈女士介紹,浪莎E+生活館的所有加盟與經營合同均是與浪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簽訂。

“傳銷”無法推進 投資血本無歸

2016年底,沈女士在所在地開始租房、裝修,按浪莎集團的要求開設浪莎E+生活館,加上為“發展下線”所做的努力和投資,前後總計花費70餘萬元。然而,由於她確實不會“傳銷”,從浪莎集團進了一堆價格高達5000多元的美體內衣,一件也銷不出去,所有前期投入都打了水漂。

店鋪房租到期了,沈女士決定寧可不要押金,也不再續租了。“我已經沒有錢了。之前投資的錢很多還是貸款來的。現在為了還那些貸款,我只能不斷從一些網貸平臺辦小額貸款,拆了東牆補西牆”,沈女士對記者說到。在這個過程中,由於有些小貸未能及時還貸,沈女士的個人徵信受到很大影響。

除了經濟上的困境,更令沈女士難過的是,還有一段十幾年的友情也因此不歡而散。一位朋友因為相信她的眼光,也在相鄰區域開了一家浪莎E+生活館,最後幾十萬搭進去血本無歸,與沈女士至今再沒往來。

從2017年下半年開始,沈女士便踏上了漫漫維權路。寫過舉報信,與其他維權者一同去義烏找當地信訪部門。但當地信訪部門沒有接受。據沈女士說,浪莎集團是堅決不肯退貨的,賠償就更不用說了。她聽說,有的維權者因為境遇太慘,曾經要在浪莎集團的辦公地點跳樓,這種情況下,浪莎集團也沒有“示弱過”。

根據記者目前掌握的不完全名單,全國各地舉報浪莎集團的人約有480多位,和沈女士的遭遇大同小異。如果按人均20萬的涉及資金計算,涉及金額已經約1個億。

澄清公告越描越黑 上市公司難以撇清關係

浪莎股份12月6日發佈了澄清公告,這份漏洞百出的公告起到的是越描越黑的效果。

首先,在公告中,上市公司表示自身主營業務為內衣產品製造銷售,關聯方(指浪莎針織等關聯企業)經營的是襪業業務。“浪莎 E+生活館”系列加盟店經營業務為股東單位及關聯方單位開展的營銷模式,上市公司未參與。而根據沈女士的舉報,浪莎集團涉嫌傳銷業務所用的產品——包括她在內的所有交費加入者進的單價5000多元的貨都是浪莎品牌內衣,這些內衣顯然來自浪莎股份——相關資料顯示,2018年浪莎股份向浪莎針織銷售生活館配套美體內衣1627.54萬元,佔總營收4%。

浪莎股份在澄清公告中解釋說這些都是正常關聯交易。其關聯交易具體金額為2016年3369.63 萬元,佔營業收入12.52%;2017年3419.58 萬元,佔營業收入9.96%;2018年2600.92 萬元,佔營業收入6.71%。

在公佈了以上數據之後,卻得出“上市公司業績受益於股東單位及關聯方不符合公司實際”的結論。

從以往年報來看,浪莎股份還向浪莎針織購買襪子用於電視購物銷售,也接受浪莎針織提供的染色加工服務,還向浪莎針織銷售電商組合配套內衣產品等,兩者業務關聯頗深。

其次,公開信息顯示,浪莎集團實際控制人為翁關榮、翁榮金、翁榮弟三人,三人分持浪莎集團股權,同時也為浪莎股份實控人及一致行動人。在浪莎股份的股東中,浪莎集團佔股42.68%,為控股股東。從天眼查關係數據來看,浪莎股份和浪莎針織不僅同屬於浪莎集團,浪莎股份實控人翁榮弟也在浪莎針織擔任高管。

第三,從公司報告來看,浪莎股份的營收構成分為服裝製造銷售和商標使用費收入。然而記者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查詢發現,含有“浪莎”字樣的註冊商標共計254項,幾乎沒有一項是歸屬於浪莎股份的。其中,申請人名稱為“浪莎針織有限公司”的共計78項,“浪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共計119項。

第四,在本網此前報道《“襪王”浪莎轉型涉嫌傳銷 上市公司業績或靠此支撐》中,介紹了上市公司近8年內的業績變化曲線和浪莎集團以及關聯公司開展涉嫌傳銷業務的過程密切相關。值得注意的是,自2019年5月份湖北黃梅凍結賬戶事件之後,浪莎集團及關聯企業的開展的涉嫌傳銷業務受到影響,與之相應的是,2019年浪莎股份上半年到三季度營業收入增速從3.49%下降到1.72%,淨利潤增速則從-15.11%變為-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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