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8 借錢時別出現下列行為,一步走錯就坐牢

小翠(化名)和小田(化名)本是好友,小田找小翠借錢,小翠都仗義相助。

小田曾借了小翠15萬,後來還了5萬,就重新打了一張10萬的借條給小翠,借條上有小田老婆的擔保簽名。

由於小田狀況不太好,還錢比較費勁,他腦筋一轉,心想借條要是沒了,那不就沒事兒了嗎?不就不用還了嗎?

於是小田趁小翠不在家的時候偷走了借條,並丟到了河裡。

幾天後,小翠發現借條不見便報警。

借錢時別出現下列行為,一步走錯就坐牢

公安很快將小田抓獲,小田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但小田認為偷借條並非偷錢,自己的行為只是違法而不是犯罪。

法院審理認為,小田為了逃避債務,竊取借條,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依法應予懲處。鑑其有從輕處罰之情節。遂判決其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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