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明朝初期重要的軍事行政制度,到明朝中後期,竟變得有名無實

古代軍隊的管理其實在每個朝代都比較嚴密,古代皇帝為了防止功臣將軍謀反,更是對手下的軍隊實行嚴格的管理。朱元璋建立明朝後,就對手下的各個軍隊設立了嚴密的管理機構。

五軍都督府是明朝軍制衛所制度的產物,其是明朝重要的軍事行政制度。說到五軍都督府,就必然要提到明朝的軍衛法。

軍衛法是明朝官民分別的重要體現,明朝建立後,太祖朱元璋曾根據劉伯溫等人的建策,遂在明朝內部設立了衛所制度。太祖將一部人劃為軍,分配在全國各個衛所,這些人不僅擔任地方鎮將,還有守邊護國的責任。平日裡,這些軍人根本無法與將領溝通,只有到戰時,太祖才派出大將統領衛所兵馬出征。兵雖然不識將,但平時的訓練也沒有落下,所以,無論太祖遣將如何,這些衛所兵馬都有效忠朝廷的忠心。

明朝初期重要的軍事行政制度,到明朝中後期,竟變得有名無實

劃分到衛所的軍人就算是入了軍籍,他們一輩子都要參軍,且還有世襲的權利。軍籍兵馬受朝廷都督府節制,於是,五軍都督府便產生了。

一開始,明太祖朱元璋並沒有設立五軍都督府的想法,明朝建立後太祖曾設立了大都督府,專門掌管衛所兵馬。大都督府不僅有統兵之權,還有調兵之權,權利極大,朱元璋正是攝於這一點,才分設五軍分割大都督府的權利。於是到了洪武十三年,明太祖便將大都督府劃分為五軍都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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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軍都督府分別指的是中軍都督、左軍都督、右軍都督、前軍都督和後軍都督,其中,中軍都督權利最大。每個都督府設左右二都,左都督為主,右都督為輔,分管府事。

五軍都督府是明太祖朱元璋分化瓦解武將權利的措施,對於武將的選用和任調,五軍都督府也都沒有裁決之權。和兵部相比,五軍都督府只有領兵的權利,而無調兵之權,不過,兵部要想通過皇帝手令調兵,也是非常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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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軍都督府大多是由明朝的武臣元勳組成,他們在軍中享有很高的聲望,如明朝初年的大將藍玉、傅友德、廖永忠等人都曾在五軍都督府擔任都督。因為五軍都督府為朝廷武官的重要職位,所以五軍都督府後來也成為了武將集團的勢力根據之一。和兵部比較,兵部官吏或許可以以文官來擔任,但五軍都督府卻不行,其必須以武官來擔任都督。

宰相制度被廢除之前,兵部的品階是高於五軍都督府的,不過,自丞相被廢除後,五軍都督府卻高出六部一大截。五軍都督府有直接參政的權利,遇到戰事的時候,其都督可以直達天庭,根本不需要獲取六部的同意。朱元璋之所以如此做法,就是要直接掌握軍備,以便最快速度的瞭解各地軍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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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五軍都督府的權利很大,其一度可以與明朝文官分庭抗禮,就是朱元璋在沒廢除丞相以前,也是以武將徐達為左丞相,文官李善長為右丞相,不過,隨著武將權利的擴大,五軍都督府的將領卻心生驕矜之氣,甚至到了胡惟庸案件的時候,五軍都督也和丞相暗自勾結朱元璋攝於武將和文臣的掣肘,遂在廢除丞相後大力除殺武臣元勳,於是,五軍都督府便在皇帝的猜疑之下逐漸走向了邊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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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軍都督府掌管的是衛所兵馬,衛所軍隊皆是世襲子弟,前期,這些人還可以安分守己,但隨朝廷的腐敗,這些人便心生脫離軍籍的想法,於是,到了明朝中後期,衛所軍隊人員則大量逃亡,五軍都督府也變得有名無實。成祖之後,明軍的戰鬥力急轉直下,到了明英宗朱祁鎮繼位,明朝實際的軍事權利又集中到了兵部的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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