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0 商代皇家顧問甲骨:骨有神靈,可知曉過去,可預測未來

甲骨與甲骨文的大家都很熟悉。自從光緒年間國子監祭酒王懿榮發現了甲骨文的存在,這些三千年前的文字才重新迴歸到大眾視野中。在經過一系列的研究、解密,以及通過對古籍的對比發現,最終人們確定了甲骨文的具體用途——商朝人在占卜後記錄在甲骨上的文字。隨著時代的發展與考古事業的推進,目前殷墟所出土的甲骨已多達十五萬片左右,由此推之,商代的人們對於占卜一事的看重與熱衷。

一.古代祭祀比戰爭重要,如何獲得神的指示?

筆者相信無論是哪個版本,大家或多或少都看過《封神榜》或者原著《封神演義》,而看過的話,就一定會對其中所表現出的商朝人對於占卜一事的熱衷記憶猶新,甚至經過藝術加工,姜子牙也是因為在占卜一道上的出色而受到紂王的召見。周文王姬昌也是十分善於占卜,占卜文化的流行遍及殷商王朝的每一個角落,也無外乎現在有如此多的相關記載被後人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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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卜辭

甲骨實際上是龜甲與獸骨二者的合稱,而龜甲又被稱之為卜甲,獸骨又被稱之為卜骨,故稱之為甲骨。我們可以著重注意一下這個卜字,說明甲骨是專門用於占卜的進行與記錄。

商代人對於占卜是相當認真的,往往會對同一事項進行多次占卜,因此同一片甲骨上就會出現多組鑽鑿,呈縱列分佈。這樣,灼兆之後甲骨上也就相應地出現了多條兆紋。為了標識每個卜兆在占卜過程中的先後順序,往往在每組兆紋旁刻上數字,稱為兆序。

龜甲占卜是由多人協同完成的,其中最核心的人物是貞人和占人。貞人是卜問命龜之人,是當時負責占卜的專業人員,在占卜過程中負責就占卜的事項進行貞問。同一時期的龜甲上可以見到多位貞人。占人負責審視兆紋並做出吉凶禍福的判斷,一般由商王親自擔任,也足見商王朝對占卜活動的重視。占卜過後,由專人將整個占卜的過程及後來是否應驗的情況刻寫在所用的龜甲上,就成為人們現在所見到的卜辭類甲骨文獻。卜辭類甲骨文獻的內容涉及商代社會的各個方面,並在長期的占卜實踐中形成固定的格式。一則完整的卜辭包括序辭、前辭、命辭、佔辭和驗辭。序辭也就是兆序,表示占卜的次第;前辭記錄占卜的時間和占卜人,有時也有占卜地點;命辭是貞人貞問的內容;佔辭是占人對卜兆所顯示的吉凶做出的最終判斷;驗辭是占卜之後是否應驗的結果。當然,並不是所有的卜辭都如此完整,多數卜辭並沒有佔辭和驗辭,這種情況下,命辭便成為卜辭的主體。命辭主要有三種基本格式:一是單辭句式,即用單獨一條卜辭來表達卜問的內容;二是對貞句式,即用兩條正反相對的卜辭來表達卜問的內容;三是選擇句式,即用一組選擇句來表達卜問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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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字

與占卜活動有關但又不屬於卜辭組成部分的還有署辭。署辭是甲骨上刻寫的與卜事有關的記事文辭,根據刻寫位置可分為甲橋刻辭、甲尾刻辭、中甲刻辭、背甲刻辭、骨臼刻辭和骨面刻辭。署辭的內容大多是有關占卜活動前續事項的記錄,如甲骨貢納、徵取、整治和收存手續等,對研究商代占卜活動也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非卜辭類甲骨文獻的實現過程就簡單多了,最起碼不用鑽鑿灼兆。這類甲骨文獻大都刻在不做占卜之用的獸骨上,而不會出現在較難獲取的龜甲上。非卜辭類甲骨文獻中比較常見的是干支表,這類刻辭及習刻總量將近600版。商代以干支紀日,干支字在卜辭中佔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因而卜辭刻寫者需要專門習練。卜辭常以占卜的日期開頭,所以在閱讀卜辭時就要從記錄日期的干支入手。郭沫若曾說:“以干支記日,則干支之用至繁,故有此多數之干支表存在。此種表式與卜辭無關,然欲讀卜辭者必自此入手。”

二.甲骨占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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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的甲骨卜辭

商代甲骨卜辭的主體內容是對“祭祀”的反映,與祭祀文化密不可分的是當時的占卜文化,它與《詩經》《尚書》《左傳》《周禮》等記載的先秦占卜文化制度應該具有源流關係。占卜文化有一個由王室、貴族和宗室逐漸走進社會各個階層走向民間的過程,所以《詩經·大雅·文王有聲》說“考卜維王,宅是鎬京。維龜正之,武王成之”,《小雅·杕杜》有“卜筮偕止,會言近止,征夫邇止”,《衛風·氓》有“爾卜爾筮,體無咎言”,《鄘風·定之方中》有“卜雲其吉,終然允臧”。

民間有“六戊日不佔”的說法,這說明占卜時間選擇具有迴避某些時間的傾向。《周禮·春官·宗伯》也有“嘗之日,蒞卜來歲之芟。獼之日,蒞卜來歲之戒。社之日,蒞卜來歲之稼”的記載,說明特定事件有特定的占卜時間。卜辭中有大量選擇祭祀時間的卜辭,卻未見明確揭示選擇占卜時間的卜辭。從整個甲骨卜辭系統看,占卜時間的選擇基本上有在六個“癸日”的傾向。

一條甲骨卜辭主要由前辭、命辭、佔辭、驗辭等幾個部分組成,前辭往往交待貞問的人和時間,命辭揭示要貞問的內容,佔辭主要是王或者宗族長看完占卜所得兆象做出的判斷,驗辭是記錄佔辭是否得到驗證的內容。驗辭的刻寫時間有可能滯後,但前三者的時間應該是一致的。也就是說,占卜的時間與前辭中交代的時間一致。論文充分利用香港中文大學《漢達文庫》數據資源,通過對卜辭中前辭時間的全面調查來判斷殷商時期占卜時間的選擇是否具有傾向性,這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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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破譯出的甲骨文

三.骨有神靈,可以預知未來,藉助紋路把答案顯示出來

在商代的甲骨卜辭中,常在前辭干支後記錄貞人名,籍此來標明本次占卜的命龜工作是由何人負責。從卜辭內容可以推斷,商代晚期存在著一個龐大的占卜機構以及配套的貞人集團。這個貞人集團在卜辭中是十分活躍的,針對其個體的來源、地位、職務等問題進行專門研究,會促進我們對於商代史料的解讀與闡釋,也會加深我們對於商代社會的認知。通常情況下,一條卜辭只記錄一位貞人(或者不記),當兩位貞人名同時作為命龜者出現時,我們會認為這是一條“二人共貞”卜辭。

在正式梳理材料前,有兩個問題需要說明:首先,本文所使用的“二人共貞”出自《書·洛誥》“公既定宅,伻來,來視予卜休恆吉。我二人共貞”,但這並不代表我們認同殷墟甲骨所見的“二人共貞”現象即《洛誥》中周成王所言的“二人共貞”,我們使用這個概念是為了方便稱說;其次,近來學界有將“二人共貞”和“異史同貞”概念相混淆的現象,我們認為二者還是有區別的。雖然都是不同貞人關於同一件事情的占卜記錄,但前者會將貞人名集中在一條卜辭中,後者則會分散在同版不同條甚至異版卜辭裡。此外,二人共貞僅見於卜旬類刻辭,而異史同貞所涉事類更為龐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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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殷墟甲骨中,卜旬辭的所佔比是隨著時代的發展不斷攀升的。在早期的師組和賓組中,卜旬辭所佔的比例很低,格式也比較隨意,這些情況已經有學者進行過專門的整理。該趨勢似乎說明在早期甲骨占卜的諸多事類中,卜旬的重要性並不顯著。據黃天樹《殷墟王卜辭的分類及各類所佔年代總表》,賓組一類和師賓間類時代大致相當,存在於武丁中期。而師小字和典賓類跨度則較大,下及武丁晚期。這4個組類間還存在或長或短的並行期。

聯繫卜辭斷代和關於卜旬辭的新知,我們完全有理由懷疑貞人在較早的賓組一類甲骨中是一位“實習貞人”,尚未具備獨立貞卜的能力或者資格。所以他只能在爭、賓、內這些對於貞卜事務較為熟稔的貞人指導下,選擇相對不那麼重要的卜旬事務進行貞問,並將名字署在他們之後。這種情況在後期的師小字類和典賓類卜辭中有所改變,已經稍微成長,可以試著獨立負責貞卜,但目前所見也僅限於寥寥幾版卜旬辭中。貞人所涉及的卜辭,時代跨度小、貞卜事類單一、數量很少,這些現象都暗示我們在武丁時期的貞人集團內地位並不高。我們知道,早期甲骨卜辭的貞人,也常常出現在所謂的“五種記事刻辭”中,這些記事刻辭都是一些與占卜相關的工作記錄,表明貞人們除了負責命龜工作之外,還常常要負責龜甲、胛骨材料的徵採、收納等事務。在大量的記事刻辭中,一次也沒有出現過,這恐怕也是其“位卑權低”的體現。牛海茹推測他的“主要職責並非占卜”,也是有可能的。

需要注意的是,二人共貞是殷代占卜的特例,是短暫存在於武丁中期的一種特殊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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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語

如今,學者們對甲骨的研究已經相對比較深刻了,而從甲骨中所發現的許多資料為人們解決了許多困擾多年的疑惑,也為某些猜想提供了確切的證據。通過對甲骨文的破譯,我們知曉了商周“祭祀”的許多相關聯的資料,同時與祭祀文化密不可分的占卜文化也在其中得到了非常直接的體現。

從諸多破譯的資料來看,我們獲得了許多當時社會的禮儀制度、軍事活動、巫樂文化等等諸多信息,逐漸將遠古的商周社會更加細緻、生動、真實的編織於世人面前。甲骨與甲骨文現在已經成為一門專門的學科,對其的破譯或許是我國許多疑惑的最直接的解決辦法。

參考文獻:

1.《走出甲骨文的認識誤區》王雙慶

2.《一百二十年來甲骨文材料的初步統計》葛亮

3.《甲骨文的發現及其意義》黃天樹

4.《殷墟甲骨文的書體風格研究概述》莫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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