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7 “北約”我們都熟悉,其實還有一個和它對抗的組織,——“華約”

華約(又稱華沙公約組織),是為對抗北大西洋公約組織而成立的政治軍事同盟。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隨著世界戰略格局雅爾塔體系的確立,以蘇聯為首的社會主義陣營同美國為首的西方資本主義陣營處於冷戰的對峙狀態。

“北約”我們都熟悉,其實還有一個和它對抗的組織,——“華約”


1949年4月4日,美國、加拿大、英國、法國、意大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丹麥、挪威、冰島、葡萄牙在華盛頓簽署了《北大西洋公約》,該條約於同年8月24日生效。

1954年10月23日,美、英、法等西方國家簽訂了《巴黎協定》,吸收西德入西歐聯盟和北大西洋公約組織。蘇聯政府曾照會23個歐洲國家和美國政府,要求他們不要批准《巴黎協定》,並建議召開歐洲集體安全會議,討論“防止德國軍國主義再起”等問題,並締結《歐洲集體安全條約》,但遭西方國家的拒絕。同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蘇聯同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波蘭人民共和國、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人民共和國、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保加利亞人民共和國、阿爾巴尼亞人民共和國在莫斯科舉行歐洲國家保障歐洲和平和安全會議,會議通過宣言聲稱:如西方國家批准《巴黎協定》,蘇聯和東歐國家將在組織武裝力量和聯合司令部方面採取共同措施。

“北約”我們都熟悉,其實還有一個和它對抗的組織,——“華約”


1955年3月,八國又就締結集體友好互助條約的原則、組建聯合武裝力量及其統帥部等問題進行了協商,並取得一致意見。5月5日,《巴黎協定》被批准。5月14日,蘇、東德、波、阿、捷、匈、羅、保八國在華沙簽署了《阿爾巴尼亞人民共和國、保加利亞人民共和國、匈牙利人民共和國、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波蘭人民共和國、羅馬尼亞人民共和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友好合作互助條約》。簡稱《華沙條約》。該條約由原蘇聯領導人赫魯曉夫起草,東歐社會主義國家除南斯拉夫以外,全部加入華約組織;在亞洲方面,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之外,其他社會主義國家都是華約組織觀察員國。

《華沙條約》規定華沙條約組織的宗旨為:“如果在歐洲發生了任何國家或國家集團對一個或幾個締約國的進攻,每一締約國應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五十一條行使單獨或集體自衛的權利,個別地或通過同其他締約國的協議,以一切它認為必要的方式,包括使用武裝部隊,立即對遭受這種進攻的某一個國家或幾個國家給予援助”。

“北約”我們都熟悉,其實還有一個和它對抗的組織,——“華約”


1968年8月,捷克斯洛伐克發生了“布拉格之春”的改革運動,華約武裝力量在蘇聯的帶領下大規模武裝入侵捷克斯洛伐克,招致了普遍抗議。而蘇聯與阿爾巴尼亞交惡,阿爾巴尼亞於1968年9月13日宣佈退出華沙條約組織。

1990年10月3日,兩德合併後,民主德國退出華沙條約組織。

1991年2月25日,在布達佩斯召開的華約政治協商委員會非常會議決定從1991年4月1日起終止在華沙條約範圍內所簽訂的軍事協定的效力,廢除華沙條約的軍事機構。同年7月1日,華沙條約締約國在布拉格舉行會議,宣佈華沙條約組織正式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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