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 市纪委通报四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市纪委通报四起

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为深入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四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浚县小河镇后冯庄村党支部委员胡振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2014年,胡振找到本村低保户胡某波,以村委会房屋修缮没有资金为由,协商用胡某波的名义申请危房改造资金补贴,承诺申请成功后支付胡某波500元好处费。2015年4月,上级批准下达胡某波5000元危改资金,胡振在支付胡某波500元现金后,将4500元余款个人保管,且未用于村委会房屋修缮。2016年3月,胡振因担心被上级查处,将4500元交给胡某波。2019年7月,胡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二、淇县高村镇韩楼村村委会原主任刘喜勤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2016年,刘喜勤任韩楼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自己申请领取危房改造资金4600元,用于维修自家房顶。2019年2月,刘喜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三、淇滨区大河涧乡牛横岭村党支部原书记牛计生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2011年,牛计生提议并组织村“两委”会议研究,以本村牛某某等4户村民名义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3.75万元,用于修缮老大队南楼。2019年5月,牛计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山城区石林镇南唐宋村党支部书记琚合林、村委会原主任琚新林、党支部委员贾双明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2014年至2015年,琚合林、琚新林、贾双明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先后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16万元,违规用于建设南唐宋村老人互助幸福院(托老院)。2019年7月,琚合林、琚新林、贾双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的突出问题,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蚕食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直面问题,刀刃向内,真抓实改,有效维护群众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聚焦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彻底斩断伸向群众利益的“黑手”,以专项整治工作实效取信于民。

总值班: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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