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人民日報評論:“問責”也要“負責”

“問責”也要“負責”(人民觀點)

——為基層減負,為實幹撐腰

通過強化責任追究,約束不作為、整治亂作為,從而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這才是問責的價值指向

以法紀為準繩嚴肅問責,以事實為依據規範問責,以問題為靶心精準問責,以容錯為原則慎重問責,才能起到問責一個、警醒一片的功效,才能克服“多幹多錯、不幹不錯”的心態,才能激發擔當盡責、奮發有為的精神

“正確對待被問責的幹部,對影響期滿、表現好的幹部,符合有關條件的,該使用的要使用”“保障黨員權利,及時為幹部澄清正名,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改進談話和函詢工作方法,有效減輕幹部不必要的心理負擔”……中辦近日發出的《關於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的通知》,專門拿出一個部分,強調完善問責制度和激勵關懷機制,著力解決幹部不敢擔當作為的問題。這既是對“問責”的正本清源,也是對“負責”的鮮明號召。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依規治黨、依法治國,問責是一個有力抓手。黨的十八大以來,從強化問責工作、落實“兩個責任”的改革創新,到鞏固實踐成果、紮緊制度籠子的立規創舉,我們黨把問責作為管黨治黨利器,先後對山西塌方式腐敗、湖南衡陽破壞選舉案、四川南充和遼寧拉票賄選案、陝西秦嶺北麓違建別墅問題等嚴肅問責,問責不主動、追責不給力的現象大為減少,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有力推動了管黨治黨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也讓“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逐漸成為普遍共識。

與此同時,由於對中央精神和黨內法規學習不透徹、領會不深刻,問責泛化簡單化的現象時有發生。比如,4分鐘內因沒能及時接聽脫貧攻堅巡查組電話,扶貧幹部被公開通報“給予黨內警告處分”;扶貧手冊中寫錯兩個標點符號,被通報批評……這些執紀簡單化、問責粗線條甚至亂問責、錯問責、問錯責的問題,雖然事後相關處理被撤銷,卻也造成了一些不良影響。特別是,類似“躺著中槍”的職能式問責、“剛播種就要收穫”的計時式問責、只為輿情降溫的滅火式問責、對困難不聞不問的機械式問責,不僅會挫傷基層幹部的積極性,也無形之中削弱了問責的權威性。

問責只是手段,負責才是目的。通過強化責任追究,約束不作為、整治亂作為,從而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這才是問責的價值指向。正因如此,《通知》指出,“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實事求是、依規依紀依法嚴肅問責、規範問責、精準問責、慎重問責,真正起到問責一個、警醒一片的效果。”如果說,問責是一把戒尺,那麼用好這把尺子既要講規則,也要講藝術,既要講政策,也要有溫度。從此前要求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到這次要求“嚴肅、規範、精準、慎重”問責,都體現了嚴管和厚愛、約束和激勵的辯證統一,既是對黨和國家事業的真誠擔當,也是對黨員幹部的真正負責。

換句話說,問責也是一把手術刀,其威力不僅在於刃之鋒利,更在於術之高超。認真領會貫徹《通知》精神,以法紀為準繩嚴肅問責,以事實為依據規範問責,以問題為靶心精準問責,以容錯為原則慎重問責,才能起到問責一個、警醒一片的功效,才能克服“多幹多錯、不幹不錯”的心態,才能激發擔當盡責、奮發有為的精神。“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由此可以理解,為何《通知》明確要求,把“三個區分開來”的要求具體化,正確把握幹部在工作中出現失誤錯誤的性質和影響,切實保護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幹部就要有擔當,有多大擔當才能幹多大事業,盡多大責任才會有多大成就。”我們的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是為黨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來為黨分憂、為國幹事、為民謀利。堅持權責一致、嚴格問責,堅持層層負責、人人擔當,為基層幹部擔當作為撐腰,為幹事創業者設置“減壓閥”,我們就能為基層治理注入源源不斷的正能量。

然而現實中還存在著哪些問責亂象?其背後又暴露了什麼問題?

1

“湊數式”問責

問責是推動全面從嚴治黨的實踐要求,也是解決管黨治黨問題的現實需要。然而,少數地方或部門為了完成年度問責指標,搞起了“湊數式”問責,把問責泛化、擴大化

一位縣級幹部介紹,在中部某區城區一個拆遷項目中,有個別區幹部工作方法粗暴簡單,在群眾未簽訂合同的情況下命令強行拆掉房屋。事後被拆遷群眾在某重要會議期間越級上訪,結果上訪群眾所在鎮、村兩級相關負責人也被問責通報。

這名幹部說,被問責的幹部辯解也沒用,“畢竟是你轄區的人嘛!”他不禁感慨:缺乏全面分析的籠統問責,最後容易變成“找背鍋人易,找負責人難”

而有的部門擴大問責範圍,把不屬於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的事項統計在內,對“八項規定”執行採取“沾邊政策”,不管問題大小都往問責方向去靠,導致人人惶恐。可見,“湊數式”問責,不僅讓問責逐步走形變味,甚至影響整個地區或部門的向心力。

我們不禁要問,是不是辦案數量越多、處罰越多,就等於工作越有力?

就問責本身而言,其實際上是一種權力運行越軌後的糾偏機制。通俗地說,只有出現了問題,才會有跟進的問責。如果一個地方黨風政風優良,領導幹部遵紀守法,問責案件數量低原本是合情合理之事,這與執紀者因為不作為而導致“零辦案”的現象,應該區別看待。

但是某些部門和領導幹部,把“問責數量”視作管黨治黨的成效,動輒下達指標,靠“走量”來彰顯“積極作為”,沒把重點放在問責的質量和效果上,這本身就是形式主義、做表面功夫,值得警惕。

2

“看人下菜式”問責

還有一些部門和領導幹部,在實施問責過程中避重就輕,對真正的問題或強勢部門退避三舍,以“捏軟柿子”的心態“以大壓小”,拿基層幹部的小錯誤小問題“開刀”。

還記得去年的“上班喝牛奶被問責”事件,引發網友熱議。2017年2月8日,一份問責通知單顯示,在湖南省郴州技術產業開發區園,一名辦公室工作人員在上班期間喝牛奶,被園區紀工委暗訪時候查到,隨後該名辦公室人員收到了一份問責通知單。

人民日报评论:“问责”也要“负责”

《園區紀工委交辦意見單》

事件一經報道,網友紛紛表示不理解,認為嚴格要求可以,但不是喝牛奶這個方面,這不是實事求是地客觀看待工作和生活的關係。還有人表示,問責也需要有實質內容,不能沒事找事,這樣會適得其反。

“看人下菜式”問責在基層並不少見。比如貴陽一護士下班打麻將被扣發績效工資;福建兩名教師因在佔道經營的攤點買菜被通報;武漢4名政務中心的工作人員因上班時間與同事用武漢話交流被罰款;山西某學校教師放假後到酒店AA制聚餐,被通報批評……

如此問責,再嚴厲也無益於問題的解決,只會讓被問責幹部內心有結,更讓群眾感到疑惑。

這種小題大做,問題到底出在哪裡?自行立規對員工進行問責,是否影射出一些部門的官僚主義作風?我們常說好經不能念歪,現在看來,一些地方和單位自行立規,算不算好經也得打個問號。不念歪好經,更不能出臺劣經,如何在與民意的共振中尋求平衡點,才是值得思考的問題。

3

“一刀切式”問責

談起“一刀切”,腦海中很容易想到的一個形容詞就是:簡單粗暴

在環境整治的過程中,尤其是一些基層或落後地區的環境整治,還存在著治理手段單一、方法簡單粗暴的問題,不分青紅皂白、不論具體是非、眉毛鬍子一把抓

比如有些明明合規合法的企業,卻因為地方以產業劃線、以區域設界,搞“一刀切”,在督察組到來之後被斷電停產,以表明地方治汙的“堅決”態度。新華社曾報道,某省不論企業是否環保達標,一律實行錯峰停產,有的達標企業因此被關停4個月。

地方治汙“一刀切”看似令行禁止、從嚴從快,好像是在積極落實中央環保政策,實則仍是一種簡單粗暴的行政化思維,看似雷厲風行實則是懶政,暴露出了權力的任性。當今之計,首先是要進一步強化精準治理。既要下猛藥治沉痾,也要以“繡花”的精細講究方式方法。

不可否認的是,基層實際是紛繁複雜的,幹部面臨的情況是千變萬化的。比如嚴禁秸稈焚燒工作,要求幹部主動把責任擔起來,但要做到每個角落都能24小時盯得住,時時刻刻萬無一失,並不現實,而且還有自然原因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此時,就應多看看幹部具體做了什麼,有沒有主動付出應有的努力、及時擔起該擔的責任,不要陷入“本本主義”

問責是管黨治黨的手段,是手段就得講究運用水平!某地在處理一起火災事故時,專門召開兩次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對一名村幹部的問責。有人點評道,紀律面前,政治生命平等,這才是對幹部負責的態度。

一事當前,該不該問責、誰該被問責、怎樣問責、問責到何種程度;是政策問題還是領導問題、是佈置問題還是落實問題、過失在哪個環節、怠政在哪個層次,都要清清楚楚,讓被問責的幹部心服口服,從而起到“問責一個、警醒一片”的效果。

若只強調問責,沒有容錯作為補充,造成的惡果只能是壓抑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黨員幹部擔心犯錯,不敢有所作為,長此以往惰性就會增加,就會在工作中背離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就會出現不作為、慢作為現象。

誠然,對問題幹部進行相應問責必不可少,但也要依照“三個區分開來”給予糾錯的機會,形成嚴格問責、容錯糾錯和澄清保護的協同機制。各級紀檢監察干部,是維護政治生態健康的“醫生”,需把治病救人放在重要位置,既要防止“肌膚之疾”化為“骨髓之痛”,又要保證問題幹部康復之後,以新作為新氣象為百姓服務。

(來源:人民論壇雜誌、人民日報、新華每日電訊、新京報)

發佈單位:中國工商出版社 數字出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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