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勁的時候,越要堅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在疫情防控關鍵階段,中央依法治國辦、中央政法委等六部門聯合發佈“兩高兩部”制定的《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依法懲治相關違法犯罪,為疫情防控築牢法治堤壩。
當前,疫情防控工作到了最吃勁的關鍵階段。然而,一些地方卻出現了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傷醫、製假售假、哄抬物價、造謠傳謠等違法行為,嚴重影響疫情防控工作有序開展。比如,有的人在排查詢問和就診過程中不承認有湖北旅居史,導致醫護人員被隔離;有的人躲避測溫檢查,抓傷民警,等等。依法查辦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案件,才能更好維護社會秩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國有國法。不遵守疫情防控規定,絕不是個人的事情,相關行為不僅影響本人健康,還危害他人安全,擾亂社會秩序,給疫情防控造成被動,讓無數人的努力付諸東流。隱瞞病情、拒絕隔離、故意傳播,絕不只是“私德”問題,嚴重的將構成犯罪,受到法律的嚴懲。 為此,《意見》明確,已經確診的新冠肺炎病人、病原攜帶者,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並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其他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有傳播嚴重危險的,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定罪處罰。相關規定依法有據且有現實意義,有助於防範病毒蔓延傳播。
疫情暴發後,醫務人員作為疫情防控的中堅力量,衝鋒在前、直面風險。加大對醫務人員的司法保護力度,是全社會的共同心聲。《意見》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明確規定在疫情防控期間,故意傷害醫務人員造成輕傷以上的嚴重後果,或者對醫務人員實施撕扯防護裝備、吐口水等行為,致使醫務人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以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同時,《意見》還對隨意毆打醫務人員,採取暴力或者其他方式公然侮辱、恐嚇醫務人員,以不準離開工作場所等方式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等違法行為及其法律後果作出了明確規定。這將有利於更好維護醫務人員職業尊嚴、提振士氣,為醫務人員帶來司法的關懷。
在法治軌道上推進疫情防控工作,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應有之義,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體現,有助於凝聚全社會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磅礴力量,更好守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全社會都應該理解、支持、自覺配合有關部門採取的防控措施,落實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的要求,構建疫情防控的銅牆鐵壁。同時,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防控工作,各項措施不僅要合乎防控目標,而且要遵循“比例原則”,把對人民群眾正常生活的影響降到最低。執法過程中,在確保工作更加高效的同時,也要付出更多耐心,確保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讓法治成為疫情防控中的基本共識和行為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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