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高调”富二代的没落之路...

“高调”富二代的没落之路...

22日,媒体曝出,王思聪房产、汽车、存款被查封!

据红星新闻报道,22日,记者从北京市二中院召开的执行主题新闻通报会上获悉,该案立案执行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思聪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调查。

北京市二中院新闻办负责人说,截止到目前,因王思聪未按执行通知书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故该院已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查封王思聪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

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法院会依法核实被执行人王思聪申报财产情况,并结合双方协商情况,依照法律规定,适时采取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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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问题来了:法院查封财产包括哪些?

法院可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存款、房产、土地、车辆、股权、银行理财产品、互联网支付账户等财产,采取查询、冻结、扣划措施。

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财产中,现金存款、房产、机动车是数量最多的三项。股票、股权、金融理财产品、到期债权、房屋征收补偿、公积金等都在可执行财产范围。

且“老赖”的唯一住房也能被强制执行

对于不少人关注的家庭唯一住房能否被强制执行,最高法也做了明确规定,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给被执行人的,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申请执行人同意从“唯一住房”的卖出所得中拿出五到八年当地平均租金,这套房子就算是“唯一住房”也能被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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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不能被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步,各国都越来越突出地尊重和保护公民的人格权、荣誉权、接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也加强了对残疾人、老人等特殊群体的保护。因此,借鉴外国执行立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及中国的国情,司法解释规定了上述8种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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