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湖滨区发布返城和外出健康证要求通知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房琳 闾斌

3月2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三门峡市湖滨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3月1日,该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快复产复工规范健康证明的通知》,对湖滨区返城和外出人员健康证明的办理做出了明确要求,并公布了办理机构的名称和电话。同时,对各乡(街道)和区直有关单位的工作做了强调。

具体内容如下:

总体要求:

按照河南省统一划分的县域疫情风险等级,Ⅰ、Ⅱ类县(市、区)跨县返岗人员需办理健康申报证明,Ⅲ类县(市、区)人员无需办理。对省内Ⅲ类县(市、区)人员,Ⅰ、Ⅱ类县(市、区)持有健康申报证明人员,外省除湖北外持有当地健康证明的返峡人员,除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外,各乡(街道)一律不得要求居家或集中隔离,不得擅自增加限制区域和限制措施,保证人员正常出入小区、租住宾馆、返岗复工。外地返峡来峡人员主动到乡(街道)、村(社区)和防控卡点登记备案并接受管理,如有隐瞒依法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要求:

河南省外返峡人员:

湖北省返峡务工的,一律要求居家或集中隔离14天;其他省返峡务工的,有健康证明的人员不再隔离(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除外),无健康证明的隔离7天。

河南省内返峡人员:

Ⅰ类县(市、区)(主要指信阳、南阳、驻马店和郑州市所辖地区)和Ⅱ类县(市、区)(主要指许昌、周口、新乡、安阳、商丘、焦作、平顶山、漯河和洛阳市所辖地区)的有健康证明的人员不再隔离(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除外),无健康证明的隔离7天;Ⅲ类县(市、区)人员(主要指开封、鹤壁、濮阳、济源和三门峡市所辖地区)无需开具健康证明,也不得隔离。不论何地人员返回湖滨辖区,有发热、咳嗽等症状,都要及时逐级上报。

湖滨辖区务工和外出人员:

湖滨辖区群众在市区务工的无需开具健康证明,不得隔离;

在湖滨辖区居住人员外出务工,需要办理健康证明的,按照以下方法办理。一是线上办理。申报人员手机扫描“新冠肺炎健康证明申报”二维码或者微信搜索“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并关注公众号:点击:服务查询→健康证明→健康申报入口→健康申报→填写所有个人信息→提交。网上申报提交成功后,请耐心等待预约通知,并按照预约时间准时到达。提前到达或因故推迟的,应拨打医疗机构咨询电话。申报机构要选择现居住地所在乡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他医疗机构不予受理(办理时一定要做好个人防护)。二是线下办理。申报人选择现居住地所在乡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前往现场办理。

各乡(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电话

机构名称

咨询电话

湖滨区磁钟乡卫生院

15690809691

湖滨区交口乡卫生院

13298280003

各乡(街道)要扛牢属地责任,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出台的政策规定,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切实破除政策落实“中梗阻”和政策执行“最后一公里”问题。区直有关单位要强化主管责任,指导督导服务企业履行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企业复工复产,确保全区经济运行健康有序。

附:

三湖疫防指〔2020〕21号

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

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防控工作。经湖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疫情结束,实行疫情信息有奖举报,现通告如下:

一、重点举报从湖北(武汉)等重点疫区来湖滨辖区没有到所在村(社区)登记的人员。

二、举报者应向举报对象现居住地所在乡(街道)进行举报,举报者应提供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相关情况。所提供的信息经核实后,确属湖滨区未排查登记的人员,对首次举报者给予每次500元的奖励。

三、我们将依法做好举报者的隐私保护,欢迎广大居民积极提供线索。

四、凡从三门峡以外地区返回湖滨辖区的人员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点地区

返城(乡)人员摸排和管控工作的通告》的要求,主动到所在村(社区)、卡点和工作单位如实登记上报,主动隔离。对不主动登记、不主动隔离的,被群众举报查实的,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

区指挥部:8525170

交口乡:2923600 高庙乡:2963001

磁钟乡:2965003 崖底街道:2286000

会兴街道:2910621 湖滨街道:2821364

车站街道:2953489 前进街道:2855853

涧河街道:2822122 大安街道:2992039

三门峡市湖滨区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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