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9 生死“天數”及影響“天數”的因素


生死“天數”及影響“天數”的因素

萬物皆有生死“天數”,哪些因素影響人的“天數”

《內經》早已認識到萬物(指有生之物)皆有生死“天數”,《素問六微旨大論》說:“化有大小,期有遠近。”所謂“生化有小大,死期有遠近,如朝菌晦朔,螻蛄春秋,此化之小、期之近者也;蓂靈大椿,千百歲為春,千百歲為秋,此化之大、期之遠者也”(《素問直解》)。人類作為自然物種之一,也自有其物種壽限,《內經》約其數為百歲。如《素問?上古天真論》說:“上古之人,春秋皆度百歲”,《靈樞?天年》也說:“百歲,五臟皆虛,神氣皆去,形骸獨居而終矣。”王冰注《素問上古天真論》引《尚書?洪範》一百二十歲。王充《論衡氣壽篇》謂:“百歲之數,蓋人年之正數也。猶物至秋而死,物命之正期也。”現代研究,從成熟期的細胞分裂次數等不同方法推算,人類自然壽命約為120~150歲,與古人認識大致相合。


生死“天數”及影響“天數”的因素

作為物種固有其天年概數, 但並不是說人類個體皆可享此壽數,決定於其先天稟賦、後天調養及其生存環境。

(1)先天稟賦:先天稟賦指子代出生以前在母體內所享受的一切,包括父母生殖之精的質量,父母血緣關係所賦予的遺傳性,父母生育的年齡,以及在體內孕育過程中母親是否注意養胎和妊娠期疾病所造成的一切影響。先天稟賦是人生所享壽數的基礎。

人之始生“以母為基,以父為楯”(《靈樞天年》)。個體生命由父母生殖之精陰陽交感結合而成,父母之精是遺傳的基礎,對於後代衰老過程影響極大。父母親代壽夭影響後代壽夭,親代高壽者後代多壽長,反之則壽短,主要通過遺傳決定後代先天之精的強弱。因此,個體壽數與祖輩壽數有關,有家族傾向。

妊娠階段是胎兒臟腑組織發育的時期,母體的飲食營養、情志狀況、起居勞逸以及外感邪氣等均通過氣血影響胎兒,與後代先天稟賦強弱關係很大,從而影響其衰老過程,特別是嗜好菸酒、驚恐、過勞及身患熱病,均能傷胎。如“在母腹中時,其母有所大驚,氣上而不下,精氣並居,故令子發為癲疾也”(《素問奇病論》),必然影響子代的健康和壽數。

先天稟賦強弱《內經》認為主要是通過臟腑,特別是腎氣自然盛衰規律,從兩個方面影響衰老過程。一是衰老的起始年齡,二是衰老速度。強者衰老晚至,速度緩慢;弱者衰老早至,速度較快。

(2)後天調養:後天調養適度,以後天彌補先天亦能長壽。如若能“五臟堅固,血脈和調,肌肉解利,皮膚緻密,營衛之行,不失其常,呼吸微徐,氣以度行,六腑化谷,津液布揚,各如其常,故能長久”(《靈樞天年》)。說明後天階段五臟六腑發育良好、機能健全,則氣血得以化生,津液潤養全身,精神魂魄旺盛。特別是呼吸微徐,則髒氣安定,神氣內守而不外洩,是肺主治節良好之徵;榮衛氣血運行通利和調,循常不亂,則臟腑肢節得養;腠理致密,則不受邪侵擾。“如是則內外調和,邪不能害,耳目聰明,氣立如故”(《素問生氣通天論》),乃長壽之徵。如果後天失於調養,“其五臟皆不堅,使道不長,空外以張,喘息暴疾,又卑基牆,薄脈少血,其肉不石(實),數中風寒,血氣虛,脈不通,真邪相攻,亂而相引,故中壽而盡也”(《靈樞天年》)。也就是說,先天稟賦既已薄弱,後天又調養失當,則正虛不能御邪,邪盛更致精衰,必然減壽。

(3)生存環境:個體所處的社會環境和自然環境,也是影響其壽數的主要因素。

氣候災變對人群及個體的直接傷害,氣候劇烈變化引發的外感病,尤其是疫病,都是影響壽夭的基本因素。《內經》將正常狀態下的氣候因素稱作“六氣”,是人生存的基礎;過於劇烈的氣候變化能致人以病,稱作“六淫”,系外來邪氣。《素問四氣調神大論》說:“賊風數至,暴雨數起,天地四時不相保,與道相失,則未央絕滅。唯聖人從之,故身無奇病,萬物不失,生氣不竭。”《素問生氣通天論》將順應四時氣候變化看作是“壽命之本”,《靈樞本神》認為只有順應自然,才能“僻邪不至,長生久視”。


生死“天數”及影響“天數”的因素

地域對壽命也有影響。生存在不同地域環境的人們,其壽夭必然有一定的差異,因為 “東南方陽也,陽者其精降於下,故右熱而左溫;西北方陰也,陰者其精奉於上,故左寒而右涼”。“陰精所奉其人壽,陽精所降其人夭”(《素問五常政大論》)。我國的地域特點是西北地勢高,氣候寒冷;東南地勢低,氣候溫熱。《內經》認為寒冷的氣候環境使人壽長,溫熱的氣候環境使人壽短。其原因,“高下之理,地勢使然也。崇高則陰氣治之,汙下則陽氣治之。陽勝者先天,陰勝者後天,此地理之常,生化之道也”,“高者其氣壽,下者其氣夭,地之小大異也。小者小異,大者大異”(《素問五常政大論》)。地勢高氣候寒冷者,陰寒之氣用事,生化緩慢而晚成晚衰;地勢低氣候溫熱者,陽熱之氣用事,生化迅疾而早成早衰。

人與人構成了人類社會,一個人所處社會環境的變化會影響人的壽命,“嘗貴後賤”,“暴樂暴苦,始樂後苦,皆傷精氣,精氣竭絕,形體毀沮”,“封君敗傷,及欲候王。故貴脫勢,雖不中邪,精神內傷,身必敗亡”(《素問疏五過論》),即是其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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