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 國稅地稅合併 為財稅體制改革“鋪路”

國稅地稅合併 為財稅體制改革“鋪路”

6月15日,國地稅徵管體制改革的關鍵一步,國地稅合併正式啟動,全國省級新稅務機構統一掛牌。從這一天起,省一級稅務機關不再分國稅與地稅,統一為國家稅務總局各地稅務局。

隨著2016年5月1日起營改增試點在全國範圍推開,作為地方財政最大收入來源的營業稅退出歷史舞臺,地稅機構也因此失去了可以發揮作用的重要抓手,而國稅地稅機構分設所產生的諸如整體稅收徵管效率不高、納稅人遵從成本較高等弊端突顯出來。因此,此次國稅地稅機構合併,解決了長期以來國稅地稅職責定位劃分不清的問題。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其意義不僅在於稅收徵管和籌集財政收入,更在於為財稅體制改革的深入推進“鋪路”,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助力。財稅體制改革已步入深水區,其改革的總體設計,務必向下延伸。財稅體制法治化、民主化、公開化的進程需要推進,事權與支出責任的劃分需要加快,財稅體制改革與司法體制、社保體系改革需要相互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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