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 沧州一法院发出禁止令:未经岳父同意,女婿不准登门

妻子闹离婚,东光男子刘某怀疑岳父从中作梗,多次到其家中骚扰。东光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此外,法院还发出一条“禁止令”。

沧州一法院发出禁止令:未经岳父同意,女婿不准登门

本报记者 张亭 通讯员 陈彦良

“陈法官,我终于可以睡个踏实觉了!”6月4日,东光县的李某给东光县人民法院法官陈彦良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原来,李某的女儿李某某与女婿刘某夫妻关系不合,一直闹着要离婚。在此期间,刘某前后两次来到李某家中骚扰。他深夜潜入李某家,撬坏房门,砸碎玻璃……

近日,东光县人民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男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另外,办案法官在判决书上加了一条“禁止令”,在刘某缓刑考验期限内,未经李某或其家庭成员同意,禁止刘某进入李某住宅。

夫妻不和闹离婚,男子骚扰岳父家

东光人刘某和李某某结婚后育有一子。后来,李某某和刘某感情不和,起诉要求离婚,但刘某不同意。夫妻俩的关系陷入了僵局,俩人经常为离婚的事吵架。俩人吵架后,李某某就离家出走了。

去年6月11日凌晨,刘某想去找儿子。于是,他着骑电动自行车从家中来到了岳父李某家。此时已是夜深人静,李某家的大门紧闭。刘某便顺着墙头爬上了李某家的南房房顶。刘某将李某家的电视接收器弄坏,然后顺势跳入了院中。

刘某跳进院子后,先把院门撬坏,然后将撬下的门搬到了一边。他随后进入李某睡觉的房间,与醒来的李某发生了争吵。李某十分气愤,顺手在炕上拿起防身用的一根擀面杖,将刘某打伤。随后,李某报了警。

去年12月5日,刘某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被东光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今年1月份的一天下午,刘某再次到岳父李某家。这次,刘某又将李某家屋门上的玻璃砸碎了。

今年2月6日,刘某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被东光县人民检察院监视居住。

男子犯罪被公诉,法官调解解心结

今年2月,东光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刘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向东光县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

李某也来到了东光法院。李某认为,刘某多次来自己家中骚扰,已经严重影响了一家人的正常生活。李某说,他已经70岁了,经不起折腾,刘某的行为让他苦不堪言。如今,他每天睡觉都提心吊胆,生怕刘某又来闹事儿。他希望法院能给自己一个说法。

刘某称,他两次到岳父家入室骚扰事出有因。他怀疑,妻子和自己感情不和是岳父李某在中间挑唆造成的。他还怀疑自己的儿子在李某家居住,他只是想找自己的儿子,才会去李某家。

东光县人民法院刑庭的法官陈彦良承办此案。他了解到,刘某和李某的积怨较深。刘某第一次深夜入室时,被李某打至轻伤,腿部落下了残疾。为此,陈彦良和助理先后三次到刘某家走访,实地调查案情,与他真诚沟通。陈彦良劝说刘某,李某毕竟是孩子的姥爷,希望一家人以和为贵。

双方意见不同,法官又多次主持调解。最终,李某与刘某达成了互相谅解的协议。随后,东光法院又委托东光县社区矫正相关部门,对刘某进行了社会调查评估。经过调查,社区矫正部门给出评估意见,刘某可以适用非监禁刑。

男子被判缓刑,法院发出“禁止令”

今年3月, 东光县人民法院对刘某非法侵入住宅案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中,法院综合考虑了刘某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表现,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调查评估意见。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非法强行进入他人住宅,严重妨碍了他人居住安全与生活安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李某自愿谅解刘某的行为,对刘某可酌情从轻处罚。因为刘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所以可酌情从轻处罚。刘某符合缓刑适用条件,依法可以宣告缓刑。

办案法官陈彦良意识到,如果只是简单地对刘某宣告缓刑。根据刘某以往的表现,刘某有可能还去李某家骚扰,势必引发新的纠纷。如果对刘某宣告“禁止令”,禁止他一段时间的特定行为,就可以最大限度上预防新的纠纷发生。

东光法院认为,为促进刘某教育矫正,有效维护社会秩序,考虑刘某之前多次骚扰李某住宅的情况,决定在缓刑考验期内对其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再次进入李某的住宅。

今年3月28日,东光法院作出判决,刘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在刘某缓刑考验期限内,未经李某或其家庭成员同意,禁止刘某进入李某住宅。

听完法官的判决后,李某当场长出一口气:“我终于可以睡个踏实觉了。”

近日,陈彦良又联系了李某。李某说,刘某一直都按照法院判决执行,没有去骚扰他。他们至今也没有再起新的纠纷。

以案说法:“禁止令”是把“安全锁”

办案法官陈彦良介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分子被判缓刑,法院可以根据其犯罪情况,同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这被称为“禁止令”。法院发出“禁止令”的目的是让当事双方都能按照生效判决执行,避免再次发生新的纠纷。

本案中,刘某曾多次到李某家中骚扰,如果只对他判处缓刑,那么他很有可能会再次骚扰李某。为了避免引发新的纠纷,办案法官综合考虑后,认为刘某的情形符合“禁止令”的适用条件,于是向领导请示后,决定对刘某宣告“禁止令”。如果刘某严重违反了“禁止令”,那么他将面临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处罚。


分享到:


相關文章: